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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640423006/2025-0002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2024年,隆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15336”工作思路,精益求精、精耕细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隆德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按照区市党委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办法》(宁法办发﹝2024﹞11号)精神,现将隆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建设“高度”。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会前学法22次,政府常务会班子成员带头“讲法”2次。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党务工作者法治能力提升班等专题培训班12期,切实提升了全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区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隆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2024年)”任务清单》《隆德县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隆德县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决定》等文件,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提升。二是强化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第十九次会议上,分别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6次,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落地见效,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通过召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会议、提交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等,25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433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与述法,实现全覆盖,不断强化严格依法履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制定《隆德县涉府民事案件协调化解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全县涉府民事案件协调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和降低涉府民事案件败诉风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工作举措。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等12次,印发《中共隆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中共隆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要点》《隆德县2024年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分工》等文件,紧盯目标,明确任务统筹推动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在政务网站开通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全部公开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不断筑牢法治为民理念,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温度”。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四级四同”事项1424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6项。聚焦群众办事难、办事手续繁琐等问题,公布“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0项,“一证(照)通办”政务服务事项82项。2024年,共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15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420份,注销市场主体12户。“好差评”评价量9966条,主动评价率99%,差评整改率100%。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制定并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对决策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关,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有效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司法行政部门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2024年,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及相关专题会,协助审查各类协议文件37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8件,提出重要意见6条,有效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质效。三是严格落实审查备案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发布和备案,推动依规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严格合法性审核并向县人大和市人民政府进行备案,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2024年,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文件总数78件,经清理,废止47件、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政策性文件21件、已修订2件,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2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5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1件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完成国家行政执法证件换发273件,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86人。设立“隆德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定期开展312名持证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发挥执法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印发《隆德县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通过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开展集中排查、建立企业联系台账、开展案卷评查、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等,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我县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达到100%,涉企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2024年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和“12345”投诉举报信息办结率100%,整改答复同时推进,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六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信箱、走访企业群众等形式广泛收集线索,逐利执法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各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137次,抽查市场主体1112家,检查结果均通过“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办结的533件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问题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执法现代化水平,提高法治建设“力度”。一是完善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完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促进检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推动“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落细。2024年,我县未发生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司法问题。二是建立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把“三个规定”填报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效能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述法,督促干警自觉抵制违规干预过问案件、违规接触交往行为,做到“一案一记录”,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参股借贷和党员干警信仰宗教、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执法服务态度生硬等顽瘴痼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三是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立足隆德自然环境和生产生活实际,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4件,清理农业生产残膜2000余吨,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弃物1800余吨;推动“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实落地,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公里。开展“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美好生活”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8件。发挥公益诉讼对国家利益特殊救济的作用,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注重刑事、民事一体化办案优势,推动系统整治,办理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案件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2件,加强管理医保基金、发放农业补贴资金公益诉讼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其他热点问题,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四号检察建议”,围绕校园安全、公共安全、交通道路安全等方面,办理公益诉讼18件, 从“小切口”入手持之以恒助力保障民生民利。四是加强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邀请宁夏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来隆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培训班5期;全县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班等活动,有效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积极开展线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线上培训学习完成率为100%。依托法学会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活动,新发展法学会会员15人,累计达到159名,切实加强了工作力量,提升了队伍水平。建立“功能型党支部政治引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全程指导+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的基层治理新模式,23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均积极投身基层治理及法治建设工作。

(四)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高法治建设“深度”。一是不断提升普法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通过党校、学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未成年人、村“两委”等普法对象进行培训宣讲,开展各类学习宣传培训200余次。深化法治宣传活动方式,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百所连百企”活动,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40余场次。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与保障、抵制高额彩礼、反家庭暴力等法律专题宣讲。利用隆德普法等“两微一端”新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互联网语言和形式累计推送各类法律法规信息320篇。法治非遗短剧场《水墨隆德风骨》经司法部、中国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二是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争议化解。持续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档案室等办案场所建设,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13个,在政府网站及办案场所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指南,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召开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围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找问题、讲对策,说打算、提建议,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受理23件,已审结20件,案件纠错率15%。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复议程序导入1件,化解成功2件,收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3件。不断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诉源治理,共同推动依法行政。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制定下发《隆德县深化“1286”诉前调解模式的实施方案》,延伸调解触角,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立慧君调解工作室,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协调组织建立司法行政、法院、交警“三位一体”的衔接纠纷治理模式,推动机制高效运行,探索创新“枫桥经验”的时代新内涵。截至目前,在全县建成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社区)调委会108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有效实现县、乡、村、组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组织专职调解员培训8次。2024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620件,化解成功1347件,化解成功率达83.1%。四是持续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以“服务困难群众,维护和谐稳定”为导向,利用“12348”热线平台、实体平台、网络平台三大智慧调度平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提供优质、便捷、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法援、人促、公证、复议等业务人员进驻县综治中心,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更好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202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4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1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60.71万余元,受理各类公证案件135件,出证135件,上门办理公证12次。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区市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乡镇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差距;二是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大部分单位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配备不足,行政部门、乡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有待提升,政府部门聘用法律顾问未实现全覆盖。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职能部门执法规范还需加强。四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不够普法宣传形式不新,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普法工作存在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隆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2024年)”任务清单》提出的目标要求,固强补弱,积极创新,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新规划,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专业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及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评估排查风险,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合规。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强化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强化对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持续推动“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注重执法监督机构建设、执法监督人员管理,进一步健全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专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队伍。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对接沟通,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监督合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围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督办等方面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和监督文书格式。

(五)抓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做好公开听证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旁听庭审,加强行政诉讼庭审现场学习。

(六)深化“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高质量筹备“八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落实“书法普法”模式,聚焦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水平,着力提升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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