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31/2025-000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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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山河乡 | 责任部门 |
2024年以来,山河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15336”工作思路,全力实施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开展依法行政的主要举措。一是定期参加培训。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分管领导和法治工作人员线上参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努力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履行等工作,切实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与水平,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向纵向深发展。二是加强法规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乡村干部例会、主题宣讲会、“法宣在线”等方式,组织乡村干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2024年共开展会前学法48次,其中党委会前学法12次,干部例会学法36次。三是开展执法考试。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专业素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全乡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组织完成2024年学法用法考试。目前具有执法证人员2人。
(二)健全制度体系,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制定履职清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山河乡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任务清单》,按照“目标节点化、工作项目化、任务责任化”原则,细化了目标任务、实化了推进措施、量化了进度安排,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到位。制定《山河乡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据可依。目前,山河乡行政处罚事项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二是常态化开展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述法常态化,乡党委、乡政府班子成员均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三是成立工作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建设法治队伍。四个行政村现有法律明白人40人,其中明白骨干12人,以少数法律明白人带动全乡群众生活中学法、遇事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法治氛围。
(三)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列入乡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采用宣传栏、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乡4个行政村及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全方位宣传,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结合节点宣传。紧扣“3·15”“4·15”“6月禁毒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利用现场宣传、微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2024年我乡共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场次,发放资料200余份,受众达200余名。三是结合工作宣传。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结合本县诈骗案例,以案释法,进行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20场次,受教群众300余人,提高全乡群众的反诈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四)发扬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为抓手,认真落实村排查日清日结,化解日清周结,一周化解不了报乡综治中心,乡化解周清季结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全乡排查矛盾纠纷21起,化解21起,落实调解赔偿资金200元,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各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谐了邻里关系,落实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三张清单”要求建立台账,工作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清单管理,化解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动态管理,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位。
(五)坚持依法决策,依法依规履职。严格履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审查制度。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用刚性制度约束,保障我乡政府重大决策规范高效、行稳致远。二是通过咨询专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和涉法涉诉事务中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特别在森林草原防火等事项中,及时向律师咨询,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安排、大额资金事宜,全部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充分体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乡尽管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不强、素质能力不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难以适应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缺少创新和有效措施,工作衔接存在缝隙,影响工作推进速度,活力不足。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法治工作。坚持乡党委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团结带领乡综治中心和派出所、司法所、各功能性党小组和各派驻单位,坚持法治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发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训练。会同乡司法所和派出所,根据工作学习需要,择期举办法治业务知识培训,由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国家安全、电信诈骗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法治政府工作新要求。
三是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方式。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在深入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基础上,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增加互动式、体验式宣传活动,增加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生动有趣的法律宣传短视频,提高群众认可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组织全乡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和参与考试,重点加强对安全生态、生态环境、森林防火等领域行政执法的学习,不高提升执法能力。定期对执法行为和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的程序进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