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06/2026-0002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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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2025年,隆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及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护航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法30余次,带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50余场次,交流研讨140余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学习内容,累计培训13场次21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落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检查计划,实现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率达100%。三是推动法治督察工作提质增效。扎实做好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6个方面12个共性问题、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反馈的10个方面20个问题及负面典型案例全部整改销号。建立完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的监督闭环机制,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以法治督察精准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8项重大行政决策纳入目录管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全流程管理,审查重大决策事项8件,提出修改意见31条,审查通过率100%。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构建“部门初审+司法审查+集体审议”三级审核机制,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21件、政策性文件16件,提出修改意见153条。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废止并公布过时失效文件47个。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备案审查,全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三是加大政府事务法治保障。邀请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各类专题会75次,研判重点案件5件,代理诉讼案件6件,切实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规范行政执法,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清单管理细化执法任务。印发《隆德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明确5项工作任务、18项具体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公布《隆德县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表》《隆德县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指导35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传11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58项执法事项。二是优化流程提升执法质效。印发《隆德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明确食品生产、餐饮、娱乐服务等领域具体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检查依据,开展“亮码”检查530余次,联合执法14次,行政检查频次下降22%。三是强化监督推动执法规范。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建设,构建“专业监督+社会监督”体系,鼓励司法所8人考取行政执法监督证,选聘13名热心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评查涉企行政处罚案卷146件,发现并整改问题24条。
(四)突出源头化解,诉源治理助推社会稳定。一是发挥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供案件咨询意见并研究行政复议共性问题。实行“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全年共收到复议案件35件,受理15件,审结15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行政复议案件被诉数、败诉率均为零。坚持“应调尽调”,将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成功促成复议前化解17件,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6件,调解和解成功率达66%。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下发《关于委派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函》30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受理法院委托诉讼前化解案件11件,化解成功8件,成功率达73%。
(五)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持续规范行政许可管理。严格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梳理编制县级清单目录,纳入许可事项532项,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机构职能调整,划转“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事项157项,确保清单之外无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情况。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清单,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5个,服务效能提升40%以上;承接的42项“一件事”平均办理时限压减66%、申请材料压减70%、办理环节压减75%、跑动次数压减70%。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开设帮办视频工位2个,完成帮办代办服务3200余件,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9%以上。三是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始终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接受权力监督、民主监督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健全交办督办、跟踪问效、结果反馈全流程工作机制,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52件,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均达100%。
(六)抓实服务保障,践行法治理念惠及民生。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在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设《隆德重法》专栏,组建“六盘山下石榴红”普法服务队,开展基层法治宣讲700余场次,拍摄制作《以法为盾 守护少年的你》《天价彩礼“变形记”》等原创普法短视频27个,全网阅读量达10万余人次。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大力推广“宁夏公法云”小程序,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640余件,线上线下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5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8件,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持续扩大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范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57件,代书84件,开展上门服务12次。三是加强涉企服务。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企业联系点等机制,召开为企业纾困解难集中办公会3次,为40多家企业解决各类影响企业发展难题105个,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升。个别领导干部学法的主动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二是法治专门队伍力量薄弱。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存在差距,特别是在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关键领域的专门人才较为匮乏。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个别领域仍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基层执法力量与专业能力相对薄弱。四是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不够,普法宣传形式不新,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普法工作存在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四学”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学习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和法治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二)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健全决策目录动态管理与评估反馈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正当、实质合法、权责明晰。从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完善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备案清理全流程闭环管控,强化备案审查刚性约束与问题整改督办,健全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政令统一。
(三)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把控执法程序、裁量基准。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审慎监管,全面适用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首违不罚等,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亮码入企”,压减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频次,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
(四)持续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优化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全流程规范,强化复议纠错与实质化解成效,切实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内部。严格落实行政应诉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健全访调、诉调、行调联动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状态。
(五)持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大力实施“九五”普法,推进公民法治素养“1+7”提升行动,创作一批法治短视频、微动漫,运用“案例解析+法治宣传+执法服务”模式,实现执法司法全过程普法。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一网通办”范围,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好办易办转变。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严格落实动态调整,确保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与清单一致。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持续开展跟踪督查,提升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