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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山河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40423031/2026-0000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山河乡 责任部门

2025年,山河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和绩效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确保法治建设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为全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运行机制,细化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职责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2025年度学习计划,常态化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法律法规及基层治理相关政策。全年组织班子成员、乡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学法专题学习活动12次,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精准学法、全体干部全员学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试,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覆盖。

四是常态化开展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述法常态化,乡党委、乡政府班子成员均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

(二)坚持依法行政,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有依据、过程有记录、全程可追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与裁量基准,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首违不罚,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对乡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重点项目等开展全覆盖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政策集中清理常态化机制,及时清理与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文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三是依法依规履职。通过咨询专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涉法涉诉事务中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特别在森林草原防火等事项中,及时向律师咨询,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事宜,全部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充分体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四是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山河乡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乡政府负责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主动与当事人对接协商,有效化解部分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5年全乡共有2件行政诉讼案件,已全部有效化解。

(三)创新普法载体,深化社会法治风尚

利用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站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同时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群体担任“法律明白人”。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活动4场次,涵盖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等多个领域,联动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参与。通过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宣传品100余份,悬挂横幅10余条,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为民办事质效

一是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群众满意为标尺,不断完善梳理服务事项、细化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窗口2个,破解群众办事“来回跑”“多次跑”难题,切实把政务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办进群众心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二是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确保“件件有人管、事事有回音”。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乡村治理、项目推进、民生服务全过程,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裁量权,推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服务与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基层治理效能。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动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妥善处置行政案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5年来,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学习深度和广度不足。学习内容多浮于表面,导致干部对法律的理解不够透彻,因此难以将知识用于工作,存在学用脱节的情况;二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乡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足,部分人员缺乏相关培训,导致执法能力参差不齐;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佳。法治宣传方式较传统,个性化宣传少,难以满足不同群体需求,且宣传覆盖面不均,导致法治宣传易流于形式,群众参与度低,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仍较为薄弱。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学习体系,提升综合素养与实践能力

优化学习内容与形式,制定系统化学法计划,增加法律原则、立法精神等深层内容的学习比重,采用集中授课、案例研讨、研讨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实践性和吸引力。结合全乡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针对性选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强化学用结合机制,鼓励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主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全流程,通过实践锻炼提升运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的实战能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与监督机制,筑牢依法行政防线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合同审查中的作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督,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常态化,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与队伍管理

一方面,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乡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专题培训,重点强化常用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程序规范训练。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模拟执法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执法文书填写的准确性。另一方面,稳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立村级网格员、调解员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拓宽人才选拔渠道,从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优秀群体中吸纳骨干力量充实队伍,保障基层法治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稳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创新宣传模式方法,增强普法针对性与覆盖面

精准对接不同群体需求,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务工人员等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量身设计宣传内容,重点围绕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养老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宣传。同时丰富宣传载体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制作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作品,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聚焦土地纠纷、邻里矛盾、信访积案等重点领域,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处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不断提升基层运用法治方式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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