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5-28编辑录入: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隆德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帮助广大农户规避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农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以保护受灾农民合法利益为目的,以保费补贴政策为引导,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降低农民损失为目标,深入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面广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因灾受损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通过保费补贴政策为引导,提高农民抵御农机事故后恢复基本生产和生活能力,完善农机使用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工作在县有序开展,为全县农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险种及范围

(一)保险险种

根据全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布区域、规模、生长特点以及自然风险状况,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包括:

1.种植业保险:小麦、玉米、马铃薯、温棚(日光温室和大中型移动拱棚),脱水蔬菜(辣椒、甘蓝、芹菜、西红柿等)、万寿菊、中药材(黄芪、黄芩、党参、金莲花等)、油料作物(胡麻、油菜等)、小杂粮(蚕豆荞麦、糜子等)。

2.养殖业保险:基础母牛(西门塔尔、夏洛莱、安格斯等)、能繁母猪、基础母羊、肉羊种羊。

3.宁夏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纳入农机管理范围的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机、自走式植保机、铡草机、无人飞机等农业机械。

(二)保险范围

全县13个乡镇所有种植户(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个人、企业、养殖场等)及在隆德县域内拥有、使用农业机械的农民,从事农业机械生产经营的单位,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三、承保方式及费率标准

(一)种植业保险

1.承保方式:分散种植户按照每户实际种植作物面积或温棚亩数投保,以乡村为单位统一签单;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以个人或法人单位投保。

2.保险金额:种植业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确定。即小麦300元/亩、玉米300元/亩、马铃薯500元/亩、日光温室10000元/亩、温棚(大中型移动温棚)2500元/亩、脱水蔬菜1000元/亩、万寿菊1000元/亩、中药材1000元/亩、胡麻300元/亩、油菜500元/亩蚕豆300元/亩、荞麦300元/亩、糜子300元/亩。

3.保险费率:1小麦、玉米、脱水蔬菜、小杂粮、油菜均为6%;(2)胡麻马铃薯、万寿菊、中药材均为5%;3温棚(日光温室和大中型移动拱棚)为4%。

4.保费承担:(1)具体为:小麦、玉米、马铃薯,中央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10%,投保人交纳10%;(2)脱水蔬菜、温棚(日光温室和大中型移动温棚),自治区财政补贴50%,县财政补贴30%,投保人交纳20%;(3)万寿菊和中药材县财政补贴50%,投保人交纳50%。(4)油料作物县财政补贴50%,投保人交纳50%5小杂粮县级财政补贴50%,投保人交纳50%。

5.保险期限:种植业作物从作物出苗或移栽成活起至产品成熟收获止。

6.投保时间:种植作物在出苗或移栽结束之前完成。

7.保险责任:主要承担投保农作物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1)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决定的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花期沙尘暴。

(2)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二)养殖业保险

1.承保方式:分散养殖户以乡镇、村或畜牧站为投保单位统一投保;养殖场以法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投保。

2.保险金额:按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确定。西门塔尔、夏洛莱等基础母牛保额为:7000元/头、9000元/头;安格斯保额10000元/头12000元/头;能繁母猪为1000元/头;基础母羊保额500元/头;肉羊种羊保额1000元/头。

3.保险费率:基础母牛保险费率为3.5%;能繁母猪、基础母羊、肉羊种羊保险费率均为6%。

4.保费承担:基础母牛(保额7000、9000、10000、12000元/头),自治区财政补贴分别为30.61%23.80%、21.43%、17.85%,县财政补贴49.39%、56.19%、58.57%、62.14%,投保人交纳20%;能繁母猪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区财政补贴40%,投保人交纳20%;基础母羊、肉羊种羊区财政补贴50%,县财政补贴30%投保人交纳20%

5.保险期限:自签订保险单起一年。

6.保险责任:主要承担投保牲畜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扑杀造成的直接死亡。

(1)重大病害。①成年奶牛、后备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②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炎、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害、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俊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③基础母牛、育肥牛:炭疽、创伤性网胃炎、急性瘤胃鼓气。

(2)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决定的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等。

(3)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4)政府扑杀。在保险期内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后,经办机构应当对投保人进行赔偿,并可从赔偿金额中相应扣除专项补贴金额。

在保险期内,发生高传染性疾病政府实行强制扑杀时,经办机构应当对投保农户进行赔偿,并从赔偿金额中相应扣减专项补贴资金。

(三)农业机械保险

1.承保方式。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中国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协调配合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为农机经营者集中投保,采取“政府补贴推动、农户自愿参保、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来开展工作。投保时,农户需交清应承担的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单中载明财政补贴、投保人承担的保险费比例和具体金额,保险合同生效后,县财政补贴资金按财政管理规定支付。

2.保险费率。农业机械损失保险为2‰;操作人员责任保险费率为1‰;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为1‰。保险费率按农机机型分类,分别确定保险金额和保费。购置三年内的大型农业机械损失保额也可按发票价格进行投保,保费按具体情况计算。

植保无人机机身年费率7%,全损时机身免赔为保额的10%/每次事故/每架飞机,部分损时机身免赔为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高者为准;第三者年费率0.4%,每次事故免赔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高者为准。

3.保险责任。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责任由农业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操作人员责任保险组成。

(1)农业机械损失保险责任: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暴雪、雪崩、冰凌、沙尘暴;受到被保险农业机械所载货物意外撞击;被保险农业机械在作业、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载运被保险农业机械的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

(2)第三者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使用被保险农业机械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3)操作人员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操作被保险农业机械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操作人员遭受人身伤亡。

  4.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生效日期以投保人交费收据日期第二日凌晨保险责任开始生效。

  5.财政补贴范围。纳入农机管理范围的小型轮式拖拉机30马力以下、中型轮式拖拉机30马力以上—80马力以下、大型轮式拖拉机80马力以上、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机、青饲料收割机、自走式植保机及无人飞机等农业机械,保费中县财政补贴70%,投保人缴纳30%

四、工作目标及任务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承办,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实施,鼓励农户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具体目标任务为:

1.种植业粮食作物、油料作物、中药材及小杂粮面积以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粮食直补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力争承保面达到80%以上。

2.养殖业保险依据农业农村局统计在册的存栏数量,在确保2018年投保数量的基础上,鼓励养殖小区、养殖大户积极投保,力争投保率达到80%以上。

3.农业机械保险依据农业农村局机中心统计在册农机械数量,鼓励机械使用大户投保,力争投保率达到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按照“部门协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国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作彬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晓平   县人保财险公司经理

成  员:柳国仁   县财政局局长

        李耀国  自然资源局局长

  保童  扶贫办主任

        范晓华   县气象局局长

        仇旭春   城关镇镇长

        赵忠宁   沙塘镇镇长

        刘小兵   联财镇镇长

        卜小强    林乡乡长

        王   珅   观庄乡乡长

        赵      温堡乡乡长

        张旭东   山河乡长

      耀军   奠安乡乡长

    平安   凤岭乡乡长

    金福   陈靳乡乡长

    仲乐     好水乡乡长

    李  铎   张程乡乡长

    健祯   杨河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陈作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并尽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辖区内农业保险工作进行全面安排落实,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为做好灾后损失鉴定工作,成立灾害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农业农村局主管种植业、草畜业、蔬菜的副局长以及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主管副经理和气象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指派2-3名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灾后鉴定工作。发生灾情后,相关单位、各乡镇、村要积极协助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共同负责做好损失核定工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本区域方案或指导意见,按照区市确定的范围和保费补贴资金承担比例,筹集落实资金;做好农业保险基础资料的审核、汇总、上报,支持、协助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督促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

乡镇、村组要成立农业领导小组,与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保险宣传、保费收取、灾害核定、争议协调等工作。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农业保险的整体推进,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和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的协调沟通,并负责落实各项政策,筹集保险费,监管保险资金使用情况。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农业保险的具体实施,提供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基础数据,指导农户和企业积极做好防灾防疫,强化专业技术服务,研究提出农业保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开展理赔定损,重视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工作,积极引导农民投保,把农机保险同种植、养殖业保险一样重视,一同推进,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提出气象灾害防御的合理化建议,对农业气象灾害进行评估认定,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气象服务;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要结合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保险条款,做好农业保险基础性工作,并与有关部门(单位)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保险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报案查勘、责任界定、理赔定损、争议协调等工作。

(三)强化落实,积极推进。各乡镇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指定1分管领导专抓此项工作。乡镇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畜牧站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各村委会要指定1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农业保险协保员,410日前各乡镇要将专管员、协保员名单报县农业农村局和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备案,健全基层农保服务体系,确保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农险工作,并安排协保员统一收取保费,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负责业务宣传、造册、清单录入、标的核验、公示等,将党的支农政策传递到千家万户。

(四)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开办形式、赔偿标准、责任范围等内容,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要根据农业保险产品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材料,深入乡村特别是农户家中,宣传推销农业保险产品,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接受和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政策性农业保险将纳入各乡镇考核体系中,并附一定分值。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真正把农业保险办成阳光工程、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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