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渝河示范河湖建设任务责任 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5-28编辑录入: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隆德县渝河示范河湖建设任务责任

分工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渝河示范河湖建设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7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渝河示范河湖建设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渝河2019年被水利部列入全国第一批示范河湖建设,是宁夏唯一入选河湖。为把渝河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同时达到宁夏美丽河湖建设标准,成为让隆德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为全国特别是全区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自治区水利厅已对隆德县渝河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和批复,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完成渝河示范河湖建设各项任务,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隆德县渝河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水河湖发2020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和改革任务

  (一)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

1.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体系。县已出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督导检查制度等9项制度通过加强督办等方式,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按照水利部示范河湖建设标准要求,20206月底出台隆德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激励制度,通过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对成绩突出的乡镇、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明确激励形式、奖励标准等。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县河长办

    人:魏先学

配合部门:河长制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2.完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水利部示范河湖建设标准要求,结合县和渝河流域实际,进一步完善渝河管理责任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压实各级河长牵头抓总责任,健全完善“党政齐抓、河长引领、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销号式管理;强化河长办的协调、指导、分办、督办职能,推动形成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合力,确保渝河治理保护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县河长办

    人:魏先学

配合部门:河长制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3.建立巡河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按照水利部示范河湖建设标准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需要,率先在渝河流域探索建立巡河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统筹考虑安排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加入巡河员队伍,加强对巡河员的业务培训,对不能尽职履责的巡河员实行退出机制,保持巡河员队伍基本稳定。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县河长办、财政局

    人:魏先学、赵俊良

配合部门:城关镇、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

  (二)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4.强化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结合水流产权确权工作,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刚性约束。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乡镇和单位,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水资源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水资源计量和重点用水户监控。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人:魏先学、杨卫东

配合部门:发改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

    5.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实施节水“四大行动”。工业生产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核定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节水设备,实施生产流程节水技术改造。继续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淘汰城区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期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县节水办

    人:魏先学

配合部门:节水型社会建设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

6.加强城乡生活污水防治。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稳定达标排放。健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第三方抽检制度,对超标排放企业从重从严处罚。因地制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农村水环境改善。县城和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县城及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村庄规划范围内沟渠河湖有效整治,充分利用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水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减少入河湖污染物总量。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人:梁龙祥、杨卫东、陈作彬

配合部门: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7.加强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增施有机肥和高效新型肥料,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实现化肥农药用量零增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集成技术种植冷凉蔬菜3万亩、种植玉米2万亩。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关停工作,推行“三改两分三防再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人:陈作彬

    配合部门: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8.深化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采取控源截污、入河排污口整治、清淤疏浚、推进水生态修复等措施,保障已治理的黑臭水体长治久清不反弹。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人:杨卫东、梁龙祥

    配合部门: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三)强化河湖管理基础工作和监管措施

9.完成渝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按照《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渝河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的通告》要求,完成渝河干流及清凉河等支流的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设立界桩,并向社会公布划界结果。依法依规将渝河干流、主要支流及涉水工程设施管理范围统一纳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范畴,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管理使用权。

  责任领导:海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人:刘永兴

    配合部门: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

10.强化渝河水域岸线监管。利用建立的渝河水域岸线监测系统,开展河库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河湖空间的监测,实现河湖水域岸线监测数据共享;探索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对侵占水域岸线、破坏水利设施、污染水体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动态监控,实时掌握和及时处置,实现水域岸线管理维护规范有序,基本没有“四乱”问题。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人:魏先学、刘永兴

    配合部门:生态环境局、城关镇、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11.巩固渝河“清四乱”整治成果。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和“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对涉河湖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惩治力度,将渝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管理范围内新出现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改善渝河环境面貌。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水务局、检察院

    人:魏先学、梁生瑞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公安局、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12.加强渝河枯水期生态流量管控。综合考虑维持河流健康、保障下游用水、改善水质状况等因素,研究提出渝河干流主要断面枯水期生态流量(水量)控制指标。采取水系连通、河道疏浚、水库优化调度等措施,合理安排库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改善渝河水体流动性,保障渝河枯水期基本生态流量和纳污能力。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水务局

    人:魏先学

    配合部门: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创新

13.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自治区、固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2020年度改革任务要求,深入推进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扩大改革实施面积,结合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建立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强水费征收监管,提高水费实收率,弥补水库和灌区管理单位运营经费缺口,同步建立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基本不增加农民水费支出情况下,促进农业节水。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发改局

    人:  

    配合部门: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14.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系列工作,明晰产权和管理权责,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维修养护队伍,探索多元化、市场化水库运营管护模式。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财政局、水务局

    人:赵俊良、魏先学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五)深入挖掘和弘扬文化旅游资源

15.挖掘弘扬隆德文化和旅游资源。大力弘扬县全国文化建设工作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全国梯田建设模范县等文化品牌,结合自治区级渝河湿地公园建设,积极推进文化、生态和旅游产业与水利文化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祁  

责任单位:文广局

    人:辛四辈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二、建设和治理任务

  (一)水资源管理项目

1.渝河高坪至联财段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实施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库坝及供水管网连通工程(高坪至联财段),铺设球墨铸铁引水管道12.17km,连通高坪、东光、剡坪、李太平和华沟5座水库,配套各类建筑物42座,其中分水、排气、排污井21座、过沟建筑物3座、过路建筑物15座。20203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4月份开工建设,6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水务局

    人:魏先学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开展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二期)、隆德县咀头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8km2,沟道布设谷坊72座。4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水务局

    人:魏先学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3.神林庞庄大果榛子种植示范点建设项目。20182019年引进和试验推广种植基础上,选择适应性较强的“树、苗、花、草”品种持续推进“四个一”林草产业示范推广项目,重点推进神林庞庄大果榛子种植示范点建设,完成1000亩大果榛子示范种植任务。20201-2月完成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培训等前期工作3月上旬完成种苗采购下旬开始种植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5-9月份田间管理10月份检查验收。

  责任领导:海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神林乡

    人:刘永兴柳永奎

    配合部门: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4.312国道隆德段绿化美化工程。312国道隆德段两侧绿化带进行草花补植,实现美化提升。1-3月完成实地规划、草花种籽采购等前期工作,3月中旬完成整地工作5月份完成草花种植工作。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人:刘永兴

    配合部门:城关镇、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

5.渝河自治区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渝河自治区级湿地公园东起张士水库、黄家峡水库、直峡水库、清凉水库坝下,西至渝河宁甘交界处河道,公园总面积345.7hm2,其中河流面积140.6hm2、沼泽草地114.4hm2、内地滩涂20hm2、拱水坝12.8hm2,道路52.7hm2,项目分5年实施。20203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4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当年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海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城关镇

    人:刘永兴  

    配合部门: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三)水环境治理项目

6.六盘山工业园区一期排污管网建设项目。建设经一路、经二路之间工业园区道路污水管网和渝河北岸渝河南岸污水管网,孵化园四期污水管网。20203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4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人:党锁锁

    配合部门: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7.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开展沿渝河乡村美丽村庄项目建设,包括沙塘镇清泉村、联财镇张楼村、联财镇联财村美丽村庄项目重点完善污水管道、排水检查井、化粪池、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20203月底完成项目立项、招投标手续等前期准备工作4月份开工建设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住建局

    人:梁龙祥

  配合部门:城关镇、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8.城关镇咀头村改厕示范村建设项目。完成村庄南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户内配套给水及农村道路工程,沿村庄干道铺设排水管道、化粪池,将100户农户水冲式厕所及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理。20203月底,完成项目立项及前期立项及招投标手续,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20204月开工建设11月底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关镇

    人:梁龙祥  

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自然资源局、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9.渝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站建设项目。落实《关于推进建设全区重点河、湖、排水沟跨行政区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通知》(宁环水体发〔201947号)要求,在直峡水库、清凉水库、黄家峡水库、张士水库等4个饮用水源地各新建1处水质自动监测站。20203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4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党锁锁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人:杨卫东

    配合部门: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四)水灾害防治项目

10.沙塘镇十八里村打食沟沟道治理工程。实施沙塘镇十八里村打食沟沟道治理工程,治理支沟2.6km,边坡修整2.95km,新建河道防汛道路1.96km等。20203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4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任单位:水务局

    人:魏先学

    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五)亲水便民设施建设项目

11.维护渝河沿岸亲水便民设施项目。结合自治区级渝河湿地公园创建,在渝河干流滨水滨岸地带因地制宜建设水生植物园、垂钓台、观鸟亭、休闲凉亭、椅凳及湿地科普宣教长廊等亲水便民配套设施,营造宜人的滨河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

  责任领导:海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人:刘永兴

    配合部门: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河长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督促作用。各乡镇、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示范河湖”建设工作,把示范河湖建设作为深化河长制管理和治水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有关部门整合要素保障,具体抓好组织落实,依据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示范河湖推进路线图、项目清单表,形成主攻态势,狠抓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沟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县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沟道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沟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落实经费保障落实河湖管理与保护专项经费,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向自治区财政积极争取统筹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对河长制办公经费、督导检查、法规标准制定、水质水量检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确权划界、执法管理、县级河湖巡查保洁、岸线维养、技术服务等费用除向区市财政争取解决外,县财政给予支持保障。统筹使用水利、生态环境、住建等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大力支持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各级政府网站及相关报刊的宣传作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好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及时报道河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举措,成功做法;三是为开展河流保护工作采取的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好声势。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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