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5-28编辑录入: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5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实施方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旱作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隆德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0年乡村振兴工作要点>》(隆党办发〔2019〕12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以巩固和提升旱作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技术模式和体制机制,集中连片推广地膜覆盖、膜下滴灌、集雨补灌、抗旱抗逆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强化农田残膜治理,提升抗旱减灾能力,确保粮食稳产高产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主导、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农机农艺融合,覆膜与残膜回收利用并举,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依托产业,规模发展。以增加收入为核心,围绕草畜、冷凉蔬菜、中药材等产业,大力推广覆膜节水、增温、保墒技术,提高产量和品质。

(三)示范带动,稳定增收发挥政策扶持效应,通过地膜补贴、农机保障、人机结合、技物结合等综合方式,整合资金、技术等优势资源,科学规划,精准实施,实现农业增收。

(四)创新驱动技术引领。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生产良种化、全程机械化先进技术集成化,建立相对集中连片的旱作节水农业规模化种植基地,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益。

(五)整乡推进、综合治理。以提高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率为关键,推广应用耐候能力强的地膜,加大残膜回收利用,减少农田地膜残留量,确保农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示范推广全膜覆盖技术。以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作物为重点,构建以覆膜保墒集雨补灌为主的旱作节水农业生产模式,集成“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覆膜、新品种推广”为主的良种良法综合配套措施,以“整地、施肥、覆膜、系带、打孔、覆土”为主要措施的标准化作业达到100%,新品种推广应用率达到100%,病虫害专控防治率达到100%,机械覆膜率达到90%以上

2.加大残膜面源污染治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机械化捡拾、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以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开展农用残膜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形成地膜使用、残膜捡拾、网点回收、企业加工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的良性循环经济的运行体系,相互支撑、相互约束;达到田间地头无裸露残膜,村庄、林带无飘挂残膜;残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残膜回收率达到95%(覆膜面积)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任务

1.旱作农业覆膜。按照抓重点带全局,紧紧围绕打造贯通南北草畜产业带这一总体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覆膜保墒集雨补灌旱作节水农业25万亩,其中全膜21万亩,半膜1万亩,黑膜3万亩。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水肥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作业”要求,巩固提升杨河、张程10万亩地膜玉米种植基地和甘渭河流域(温堡乡)、朱庄河流域(凤岭乡、神林乡)2个万亩示范基地

2.残膜回收利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为目标,以属地管理为主线以农田残膜回收网点为纽带,以残膜收购加工企业为依托,采取“136”工作模式,按照“应覆尽收”的原则,全面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完成农田残膜回收面积23万亩,回收残膜2300吨,加工颗粒600吨。

、扶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一)旱作农业覆膜

采取统筹协调的办法,对旱作节水农业覆膜给予地膜采购价格50%的补贴,全膜8公斤/亩,折合资金98元,其中补贴49元,自筹49元;半膜6公斤/亩,折合资金74元,其中补贴37元,自筹37元;黑膜6公斤/亩,折合资金78元,其中补贴39元,自筹39元。全年采购地膜1920(结算以实际发膜量为准),其中全膜1680吨,半膜60吨,黑膜180吨,地膜采购资金2366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183万元,农户自筹1183万元。

(二)残膜回收利用

1.残膜价格补贴。对农户分拣后达到收购标准的残膜按照1.3元/公斤进行回收,其中:加工企业承担0.6元/公斤,项目补贴0.7元/公斤。全年共回收残膜2300吨,回收资金299万元,其中补贴资金161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38万元。

2.残膜回收网点补助。对回收网点每回收1吨残膜给予500元以奖代补扶持,全年共回收残膜2300吨,补助资金115万元

3.加工颗粒补贴。对加工企业每加工1吨颗粒给予700元奖励扶持,全年加工颗粒600吨,补助资金42万元。

4.加工企业搬迁补助。鑫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由沙塘镇许沟村搬迁到沙塘镇光联村(原农业农村局下属养殖场),用农业财政项目整合资金对库棚、厂房、设备建设给予补贴。

5.二次污染治理费。对各乡(镇)农用地膜污染综合治理进行以奖代补,补助资金30万元。

残膜回收利用工作计划资金486万元,其中2019年结余资金3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2019年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资金180万元,2020年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资金80万元,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58万元31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38万元。

、建设期限

(一)旱作节水农业覆膜

实施期限为1年,即2020年1月-2020年12月。

1.2020年1月,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制定详尽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隆德县人民政府审核。
  2.2020年2月,开展技术培训,地膜招标采购、机具维护保养等前期准备。
  3.2020年3-5月,组织地膜供应和发放,技术巡回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

4.2020年6-7月,组织对地膜发放和覆膜面积进行核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020年8-10月,数据分析汇总、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绩效评价。

(二)残膜回收利用

残膜回收结合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及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同步进行。

2020年1-5月,完成农田残膜回收工作。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鑫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和设备调试

2020年7-8完成残膜缴收工作及颗粒加工。

2020年8—12月完成颗粒加工任务并对2020年残膜回收利用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实行行政、技术双包责任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农业农村、发改、扶贫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及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农机、农技、畜牧、农业执法等单位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各乡镇是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及残膜回收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细化实施方案。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地落实好实施区域和地点。乡镇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深入调查,进一步核实任务地块,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全县覆膜和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任务能够按时全面完成。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财政、发改、扶贫、水利等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覆膜和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完善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工作奖励和绩效考核工作运行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利用春耕生产有利时机,统筹安排覆膜和残膜回收工作。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要相互协作,落实覆膜和残膜回收面积、用膜量、资金三项指标,完成覆膜和残膜回收任务。

(四)规范管理措施为了切实加强旱作农业地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资流向追溯制度,确保补贴农户直接受益。县农机中心依据任务面积,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凭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乡镇长签字的便函和向中标企业账户缴纳自筹款回执单统一领取地膜;乡镇人民政府以行政村为单位分户造册供给,并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户分别签字确认。地膜发放工作结束后,以行政村为单位将供膜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组织实施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地膜发放、覆膜面积核查,严禁倒卖和贮存地膜,一经查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下达残膜回收数量认真组织辖区残膜回收和网点收缴,与残膜回收网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序组织回收网点向加工企业缴售残膜,依据缴售数量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超出部分按照残膜厂价(0.6元/公斤)进行收购,政府对残膜价格和网点以奖代补不予补贴。

(五)严格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各乡镇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开通农机作业、农民下田通道,不失时机抓好春季残膜回收和机械覆膜工作。在覆膜及残膜回收时期,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巡回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程序,对地膜发放数据按照附件5式样上传331”监管平台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结束后,对旱作节水农业覆膜和农田残膜回收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地膜发放及覆膜面积各类表册(即附件4至7,并附电子版)于5月3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报请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旱作农业覆膜和残膜回收完成情况、作业质量、档案资料等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兑现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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