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谢国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5-28编辑录入:
隆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谢国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谢国玉同志任隆德县行政学校校长;
姚小宁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0年9月1日算起);
免去海丽同志隆德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马国林同志隆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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