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苟安泰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5-28编辑录入:
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苟安泰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苟安泰同志隆德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崔丁香同志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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