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1年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5-30编辑录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隆德县2021年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21年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能力,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乡村治理能力打牢经济基础,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办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审计厅、扶贫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农办发〔2020〕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落实“十四五”规划为方向,以增加村级级集体收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升农村党组织服务功能为目标,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契机,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联席协商机制,持续推进“535”运行管理机制,规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盘活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发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走好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目标任务。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技术、信息和经营规范管理等要素有效利用为基础,积极争取整合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和县扶贫专项资金4050万元,注入57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培育和选树10个集体经济发展强村。实现村村有稳定收入,全面消除薄弱村、壮大一般村、提升富裕村,健全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保值增值并持续增长机制,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发展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力打造全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县。
二、扶持对象及标准
(一)扶持对象。全县重点支持57个村,其中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资金扶持22个村(其中一般村9个);整合县扶贫专项资金扶持35个村。具体详见附件2。
(二)扶持标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注入扶持资金50—100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扶持的村每村100万元,县扶贫专项资金扶持的村每村50—100万元)。根据各村发展集体经济资源禀赋、资产利用、资金使用、产业布局、运行发展情况进行合理配置,激活生产要素,盘活整合使用。同时,对已注入的财政、扶贫、帮扶、村积累及农业项目等资金要整合使用,叠加滚动发展,确保资金保值增值,发挥最大效益。
三、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及效益目标
2021年,全县各行政村,特别是安排项目扶持资金的57个村要继续紧扣“自主经营、联村发展、村企合作”三种运营模式,紧贴“产业经营、资产收益、加工增值、服务创收、乡村旅游”五种发展类型合理确定发展路径,科学合理制定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规模及预算投资,有针对性的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具体详见附件3-5。
(一)自主经营模式。确定项目村36个,其中:按发展类型确定为产业经营型23个,服务创收型7个,加工增值型5个,资产收益型1个。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产业经营型(23个)
(1)穆沟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60万元。年收益15万元以上。
(2)玉皇岔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40万元。年收益15万元以上。
(3)杨河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220万元。年收益30万元以上。
(4)串河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460万元。年收益50万元以上。
(5)红旗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395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345万元。年收益30万元以上。
(6)中梁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1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7)王庄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兔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0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04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8)马儿岔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129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79万元。年收益8万元以上。
(9)后庄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8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88万元,年收益20万元以上。
(10)五龙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1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11)前进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及蔬菜种植业。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8万元以上。
(12)温堡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及设施蔬菜种植业。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13)张杜沟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及设施蔬菜种植业。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14)杨坡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186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36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15)老庄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20万元。年收益15万元以上。
(16)新庄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和优质牧草种植业。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260万元。年收益50万元以上。
(17)张树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设施蔬菜种植业及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00万元。年收益12万元以上。
(18)新民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设施蔬菜种植。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19)杨野河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188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39万元。年收益20万元以上。
(20)新兴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02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52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21)齐岔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牛和中蜂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83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83万元。年收益20万元以上。
(22)齐兴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肉鸽和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25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75万元。年收益15万元以上。
(23)于河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农家乐和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45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95万元。年收益15万元以上。
2.服务创收型(7个)
(1)张楼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开展农资经销。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90万元。年收益14万元以上。
(2)大庄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农资经销产业。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7元以上。
(3)民联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开展门店租赁经营和马铃薯种植业。项目总投资161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11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4)高阳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开展门店租赁经营,新建马铃薯贮藏窖,开展马铃薯贮藏营销业。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65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5)何槐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开展门店租赁经营,马铃薯种植业。项目总投资15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55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6)巩龙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开展残膜回收及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191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41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7)冯碑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面粉加工、肉牛养殖业,发展农产品冷库贮藏销售。项目总投资352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252万元。年收益30万元以上。
3.加工增值型(5个)
(1)薛岔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山毛桃核和杏核加工销售业。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00万元。年收益20万元以上。
(2)辛平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饲草料加工及设施拱棚蔬菜种植。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00万元。年收益11万元以上。
(3)杨堡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粮食加工收购销售业。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4)陈靳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蚕豆加工销售及马铃薯贮藏销售业。项目总投资21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12万元。年收益15万元以上。
(5)十八里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发展设施蔬菜种植及一次性餐饮消耗品加工。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65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4.资产收益型(1个)
太联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改造旧校舍存贮饲草,建暖棚圈舍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1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联村发展模式。确定联村发展项目村18个,按发展类型确定为产业经营型16个,加工增值型2个。
1.产业经营型(16个)
(1)奠安乡4个村在新街村联村发展肉兔养殖业。新街村:项目总投资313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263万元。年收益30万元以上。马坪村: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梁堡村: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1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旧街村:项目总投资252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202万元。年收益15万元以上。
(2)张程乡3个村在李哈拉村联村发展肉牛养殖业。李哈拉村: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260万元。年收益20万元以上。赵北孝村:项目总投资17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71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崔家湾村: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3)好水乡3个村在中台村联村发展肉牛养殖业。三星村: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60万元。年收益6万元以上。永丰村: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60万元。年收益6万元以上。庙湾村: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4)观庄乡4个村在阳洼村联村发展肉牛养殖业。阳洼村:项目总投资21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115万元。年收益15万元以上。姚套村: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6万元以上。红堡村: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6万元以上。石庙村:项目总投资15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58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5)张程村采取联村发展模式,在杨袁村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扶持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70万元。年收益7万元以上。
(6)石碑村采取联村发展模式,在二滩村发展肉牛养殖业。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0万元。年收益6.5万元以上。
2.加工增值型(2个)
山河乡2个村在山河村联村发展蚕豆加工业。山河村:已改造村文化活动室建加工车间,经营蚕豆加工营销。项目总投资191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扶持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41万元。年收益20万元以上。菜子川村:在山河村经营蚕豆加工业。项目总投资127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扶持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77万元。年收益6万元以上。
(三)村企合作模式。确定项目村3个,按发展类型为产业经营型2个、服务创收型1个。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产业经营型(2个)
(1)后海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联合隆德县瑞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及后海村扶贫车间纸制品加工企业开展投资收益。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扶持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10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2)水磨村:在后海村建立联村种植业园区,与隆德县瑞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合作,村经济合作社和企业流转土地1000亩,种植马铃薯600亩、青贮玉米400亩。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已注入资金65万元。年收益10万元以上。
2.服务创收型(1个)
赵楼村:由村经济合作社联合隆德县福源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投资收益,村自主经营建设农产品物资储备库房,开展农产品储存营销。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申请县扶贫扶持资金50万元,已注入资金120万元。年收益11万元以上。
四、资金来源及概算
2021年项目建设总投资405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申请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扶持的22个村2200万元;整合县扶贫专项资金1850万元,其中用于未享受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扶持的13个村650万元,确少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的22个村1200万元。项目资金概算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投资1193万元,用于养殖圈舍和青贮池建设投资443万元,设施拱棚及日光温室建设投资352万元,生产用房、饲草棚、库房、储存库及冷藏库建设投资266万元,生产区道路、围墙、大门、供水、供电、供暖、粪污处理等基础附属设施建设投资132万元。
(二)种养殖业。预算投资2115万元,用于种植业引进农作物新品种、机械、人工、化肥、地膜及田间管理等投资669万元,养殖业引进购置畜禽新品种、饲料、饲草、人工及养殖管理等投资1446万元。
(三)加工业。预算投资246万元,其中开展粮食、饲草等加工业原料购置、加工、销售、人工、机械、水电、管理等生产成本费用投资156万元,开展桃杏核工艺品、蚕豆炒货加工等原料购置、加工、销售、人工、机械、水电、管理等生产成本费用投资90万元。
(四)购置机械及仪器设备。预算投资324万元,其中种植业拖拉机及农机具等投资89万元,养殖业所需铡草机、粉碎机、运输车辆及防疫器械设备等投资56万元,加工业配置加工机械投资94万元,农资农机服务设备投资85万元。
(五)其他项目建设。预算投资172万元,开展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种苗经销及残膜回收、农产品贮藏、蔬菜营销等投资172万元。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2月)。各乡镇组织和指导村级制定2021年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村民代表认真讨论和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建议,结合村情实际,以村为单位编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乡镇党委以文件上报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复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11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实施,乡镇党委书记具体抓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实。要发挥好村“两委”班子的作用,研究制定一套好的运行管理机制,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不流失,村集体和农民有收益。县、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审查项目村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前瞻性,保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地生根,全力配合和指导乡镇、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按照全县发展村集体经济验收评估内容,重点检查考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扶持效果、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各乡镇要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抽调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等部门业务骨干对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选树典型经验,分析问题原因,形成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为抓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抓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发展村集体经济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党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部门积极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适时开展督查,通报问题,落实整改,全力推进。要强化“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监督管理、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管理机制,保障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强化资金管理。依据《隆德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协同推进、合力发展”的原则,构建“乡镇监管、村级使用、审查并举、民主管理”的资金投入运行管理机制,管好用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使其保值增值。明确乡镇监管主体责任,依托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建立乡镇发展村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聘请有资质会计公司(会计)进驻办公,履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分村设立账簿和台账,乡镇统一集中管理、记账和核算,推行资金集中收付、费用集中报销和财务集中核算“三个集中”管理办法,每月对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核实,审核票据真实性,及时准确记载账务,具体抓好业务指导和代理记账,彻底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无人记账、不会记账和账务记载不规范问题。按照区、市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求,3月底前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纳入宁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二)规范收益分配。依据《隆德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规定,建立与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收益分配管理体制机制,在做好预决算的前提下,充分体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公正、公平的收益分配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遵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向全体社员依据资产量化份额(股份)进行年度收益分配,制定收益分配(分红)方案并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各村要依据可纳入当年分配的各项经营收入扣除各项经营成本、税金、弥补亏损后进行分配,收益分配或分红具体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发展初期按可分配收益的40%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和激励奖补资金,剩余部分对社员和集体按85%和15%比例进行分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本年收益少于5万元的,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后的剩余资金记入未分配收益,原则上不进行分配分红、激励奖补。
(三)严格监督管理。乡镇党委、政府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抓好落实,监管好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和运行。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办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审计厅和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联席协调机制的通知》(宁党农办发〔2020〕12号)要求,县委组织部、农办和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政策解答、规划指导、培育典型、培训学习、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财政局、扶贫办负责做好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监督、资金安全及绩效评估等。审计局负责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专项审计、跟踪审计监督,以审促管,查改并举,规避风险。村党支部、村民监督委员会、经济组织监事会发挥各自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村集体组织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收益分配、“三资”管理等制度,监管好村级资产、资金及财务。
(四)考核评估激励。根据固原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通知》(固党发〔2020〕15号)精神,县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及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评估验收,把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年终绩效考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纳入各村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建设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先争优、引领发展、增收明显的“10强村”表彰奖励,对整乡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表彰激励。制定《隆德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激励奖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激励奖补基金制度,对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奖励补助,有效激励村干部主动谋划和发展村集体经济。
(五)严肃责任追究。强化乡镇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辖区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审查、申报及财务管理,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压实村级直接责任,村党支部做好村民组织动员,确定目标任务,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收支监管,依法依规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因突发事故、不可抗拒和自然灾害等特殊事件发生问题依情对待。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视不够、工作滞后、组织不力、发展滞后、隐瞒收入、谎报支出、虚开发票、资金滞留及其他违纪违规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1:
隆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潘建宁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刘斌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 组 长:马金平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徐万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谢国玉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徐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何 斌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杨卫东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刘旭升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志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作彬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 浩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学军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辛学发 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刘永兴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先学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耀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君强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勇 城关镇党委书记
张毓龙 沙塘镇党委书记
李荣林 联财镇党委书记
柳永奎 神林乡党委书记
张 莉 观庄乡党委书记
罗永长 温堡乡党委书记
张兴科 山河乡党委书记
胡耀军 奠安乡党委书记
李龙君 凤岭乡党委书记
马彦斌 陈靳乡党委书记
王 峰 好水乡党委书记
冯玉宝 张程乡党委书记
冶文军 杨河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谢国玉、徐虎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志强、陈作彬、许学军、辛学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绩效考评、效益评估和总结验收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