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640423019/2025-0031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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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为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隆德县2024—202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预付款(中标金额的30%)使用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627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30.6275万元)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10日
监督电话:0954-6016490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