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3/2023-0002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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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3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本次批复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财政再评价或重点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实施项目并进行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目标批复后,原则上不作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重新编制绩效目标报批。
二、请你单位在绩效目标批复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预算执行中,你单位应建立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以确保绩效目标不偏离。每季度末,要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情况表。没有报送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情况的,将不予拨付项目建设进度款。
四、项目竣工后或每年度终了,要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及时报送到县财政局。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隆德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