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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640423042/2023-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县委办 责任部门 隆德县委统战部


  

为了加强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7月7日-7月16日),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54-6011577  

电子邮箱:ldxtzb@163.com

  

附: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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