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06/2021-0003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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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依法决策,不断筑牢法治建设框架
1.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研究制定工作要点,印发《2020年隆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隆德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从目标任务、具体工作、完成时限等方面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常态化开展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述法常态化、长效化,2020年全县共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56人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了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加强督查检查,制定2020年督查检查清单,对全县主要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开展督查检查,以查促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细落实,全年共开展督查检查2次。
2.建强健全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从制度上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树牢法治理念。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报告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强化权力制约机制,畅通信息渠道,自觉接受各级监督,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坚持权责法定、权责一致。推行行政应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程序,坚持依法出庭应诉,2020年我县共涉及行政案件26件,败诉率24%,较去年明显下降,未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被通报情况。
3.遵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法决策。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持续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三减一提升”,对1214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共计压缩时限13177个工作日。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国务院保留的32项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2020年全县共开办“先照后证”企业129户。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1.4%,政务大厅进驻事项1204项,进驻率达99%,243个高频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2.建强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县共177人参考,164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通过率92.66%。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推广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有效利用“互联网+”模式进一步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不断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督查督促执法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流程,推动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布和备案,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启用“隆政规发”、“隆政办规发”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码、统一登记、统一印发,2020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强化动态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精神和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对现行有效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三)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基层治理,切实提升基层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紧扣“4.15”“12.4”等重大时间节点,利用多媒体、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2020年我县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发放资料4万余份,受众达3.2万余名。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全县83个单位的“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督导,通过查弱项、补短板、提质效,我县高标准通过了区市验收,为“八五”普法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隆德县人民调解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打造了10个村(社区)级标准化调委会,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依靠群众,源头预防”的矛盾纠纷调解新格局。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2020年指导全县各级调委会共排查化解各类纠纷736起,化解成功708起,成功率96%,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互联网+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格局,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信息化建设,配备可视终端实现线上咨询和远程协助,为基层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广泛向社会公开招聘律师,积极充实律师队伍,实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司法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市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等有关制度的力度仍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一盘棋”意识仍需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仍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区、市关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整合执法资源,统筹执法力量,设计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切实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推行各项制度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时公示公开;执行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规划实施“八五”普法。按照中央和区市工作部署,科学谋划“八五”普法,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四)强化基层治理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补齐律师小康指标短板,实现每万人拥有律师数2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