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2-0007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9-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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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隆德县司法局 |
按照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和隆德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农发[2022]94号)要求,我县严格按照“村级推荐、乡镇审查、县级审定、上报备案”的程序,审查确定49个行政村的98户农户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全县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现将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来访等形式举报或反映审定的农户存在的不合格、不准确等问题。如反映问题调查属实,我单位将重新遴选审定。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
投诉电话:0954-6011385
来信来访: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隆德县学法用法示范户汇总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隆德县司法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