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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

索引号 640423014/2023-0000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质为目标,全面推进普法理念、制度和实践的创新,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力保障理了农民合法权益,夯实了乡村振兴法治之基。现将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不断夯实普法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局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局属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例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二是夯实普法责任。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依据工作职责及学习对象,按季度划分不同学习内容,明确学法内容及具体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局属各单位把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对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预期目标完成时限等分年度、季度、月以清单的形式量化分解,明确列示出来,便于量化考核。落实责任任务。各单位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可操作的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分解宣传任务,确保了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局党委健全完善了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考核,做到了“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

二、强化学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局党委书记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例行开展年终述职述法,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多渠道学法。始终把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长期来抓,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并通过相关法律考试提高全体职工法律素质。要求相关单位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区、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和系统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三、立足职能,深入推进普法宣传

(一)切实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一是积极推动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8户,覆盖行政村49个,购买法律书籍196本,制作标牌100个、宣传栏2个、宣传画100张、宣传包100个。二是紧密结合农资下乡、“双创”等工作,进村开展法治进农村宣传活动;三是举办农业农村系统法律知识讲座等普法活动,加大对《宪法》《民法典》及《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辅以发放防疫科普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四是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学法用法宣传培训,增强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生产和经营。共发放资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400余人(次),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党委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充分利用“法治教育网”和“学习强国”等平台,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二是推进农村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区、市、县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及“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三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络、进万家,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及全社会的宪法法律意识。

虽然我局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普法对象的受教育面还不广,还需进一步拓宽,普法形式还需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农促农兴农贯穿于农业农村工作各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群体制定相对应的工作措施,分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实行“精准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利用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结合农业领域专项检查、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经常性、服务型的基础普法活动,边执法边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继续将“普法责任制”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推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依法行政促进普法工作。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打击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普法工作有效落实,为促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隆德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计分依据

评议标准

自评

得分

评议

得分

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工作

(40分)

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1+3+X”学法清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乡镇、部门(单位)正职带头讲法,全年不少于1次。

8分

提供相关制度、学习计划、记录及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不好的扣1—6分;乡镇、部门(单位)正职未开展年度讲法的扣2分。

8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15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学习计划及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

15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学法考法至少1次。

5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未按要求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学法考法的扣1—5分。

5


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8分

提供相关材料、图片或视频。

未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扣8分。

8


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全年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至少1次。

4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图片或视频。

未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扣2分;未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的扣2分。



4


隆德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计分依据

评议标准

自评

得分

评议

得分

面向社会普法

(35分)

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和节点,结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节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少于1次的扣8分。

8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及时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12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未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未开展普法实践活动的扣12分;开展不好的扣1—12分。

12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传统媒体、宣传栏、橱窗、电子屏等对外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

7分

提供相关制度、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未利用宣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的扣7分,开展不好的扣1—7分。

7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把以案释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8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案例名录汇编。

未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的扣4分;未向社会发布案例的扣4分。

8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计分依据

评议标准

自评

得分

评议

得分

创新普法工作(25分)

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注重依托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8分

提供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名称、链接、图片、视频。

未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扣8分;宣传报道不持续、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5分。

8


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制作普法短剧、微视频、宣传品等。

6分

提供相关读本、折页、图片、视频等。

未制作普法产品的扣6分。

6


充分利用其他社会力量、公益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6分

提供活动简报、图片、视频等。

未开展普法志愿活动的扣6分。

6


积极参加普法公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参加法治宣传理论研究、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

5分

提供文件通知、参赛作品、理论研究文章等。

未参加过普法公益作品征集、普法公益活动的扣5分。



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


提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奖牌。

个人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集体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4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个人或集体获自治区级通报表扬的加1—2分。



在自治区级以上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中获奖。


提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奖牌。

获得自治区级奖励的加2分,获得国家部委奖励的加3分。



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提供文件通知、证书、牌匾。

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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