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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1/2023-0006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执法主体名称: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隆德县解放街51

联系电话:0954-6011343

执法职权类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等。

执法职责:

(一)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

(二)拟订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

(三)落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执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管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制度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承担建筑施工、安装、装修、勘察、设计、监理等建筑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建筑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拟订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科技的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建筑新材料推广应用。

)拟定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负责上述领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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