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7/2023-0001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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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发〔2023〕192号)的要求,隆德县财政局拟定于2023年7月3日起对隆德县卫生健康局等8家单位2022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具体被检查单位名单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
隆德县卫生健康局
隆德县第二中学
二、企业
隆德县隆腾旅游公司
隆德县渝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社会组织
隆德县计划生育协会
隆德县青年志愿者协会
四、代理记账机构
宁夏众信邦人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华谊财务有限公司
隆德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