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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发改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评议自评报告

索引号 640423002/2024-0000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实施依法治县战略,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隆德。现将发改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调整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加强法律学习,提升行政水平。广泛学习宣传,强化依法执政理念。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理论水平;二是制定单位干部学习管理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学习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加强业务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水平,在源头上降低了行政风险;三是通过向项目单位、企业、群众等广泛宣传《政府投资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我局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提高了我局的行政效能。四是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参加行政诉讼今年以来,隆德县发改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全面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帮办服务和代办服务,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的事园区办,园区的事园内办”。二是强化企业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一企一人”包干联系制度,不断加强与企业协调对接力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三是召开政银企协调对接会,从建立贷款绿色审批通道、提供优惠利率、提高信用贷款比重、简化担保流程、降低担保费率等举措,协调为企业解决融资。

四、创新活动方式,推进法制宣传。一是通过发放学习资料、会前学法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先后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价格法》《反垄断法》《安全生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利用“3·15”“6.26”以及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粮食日等特殊节点,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三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活动,活动中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1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近30人,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形成了学习好、维护好、运用好民法典的浓厚社会氛围。2023年共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5余次,会前学法3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努力提高我局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作来抓,健全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机制,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开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强化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定期到重点企业开展法律辅导和政策宣讲,面对面为企业、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形成“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基本形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为手段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管格局。

附件:隆德县发改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附件

隆德县发改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计分依据

评议标准

自评

得分

评议

得分

  

  

  

  

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工作

(40分)

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完善,修订及时,并向社会公示。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1+3+X”学法清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单位(部门)正职带头讲法,全年不少于1次。

  

8分

提供相关制度、学习计划、记录及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不好的扣1—6分;单位(部门)正职未开展年度讲法的扣2分。

8分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15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学习计划及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

  

15分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学法考法至少1次。

5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未按要求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学法考法的扣1—5分。

5分


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8分

  

提供相关材料、图片或视频。

未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扣8分。

8分


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全年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至少1次。

4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图片或视频。

未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扣2分;未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的扣2分。

4分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计分依据

评议标准

自评

得分

评议

得分

  

  

  

  

面向社会普法

(35分)

  

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和节点,结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节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少于1次的扣8分。

  

8分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及时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12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未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实践活动的扣12分;开展不好的扣1—12分。

  

  

12分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传统媒体、宣传栏、橱窗、电子屏等对外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

  

7分

  

提供相关制度、工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未利用宣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的扣7分,开展不好的扣1—7分。

  

7分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把以案释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8分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案例名录汇编。

  

未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的扣4分;未向社会发布案例的扣4分。

  

8分


  

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计分依据

评议标准

自评

得分

评议

得分

  

  

  

创新普法工作(25分)

  

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注重依托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8分

提供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名称、链接、图片、视频。

未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扣8分;宣传报道不持续、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5分。

8分


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制作普法短剧、微视频、宣传品等。

6分

提供相关读本、折页、图片、视频等。

未制作普法产品的扣6分。

6分


充分利用其他社会力量、公益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6分

提供活动简报、图片、视频等。

  

未开展普法志愿活动的扣6分。

6分


积极参加普法公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参加法治宣传理论研究、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

5分

提供文件通知、参赛作品、理论研究文章等。

未参加过普法公益作品征集、普法公益活动的扣5分。

5


  

  

  

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


  

提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奖牌。

个人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集体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4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个人或集体获自治区级通报表扬的加1—2分。



在自治区级以上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中获奖。


提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奖牌。

获得自治区级奖励的加2分,获得国家部委奖励的加3分。



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提供文件通知、证书、牌匾。

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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