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检查及整改 > 安全与应急

隆德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640423022/2020-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区市县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

牵头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运管所、各乡镇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 任 人:柳钰明、王瑛、各乡镇党委书记

工作措施:随着道路交通秩序逐步恢复,县交警队要加大

对人流、车流、物流及路面巡查,加强事故易发路段和盲点路段的管控,对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惩,及时消除重点路段事故隐患。交通局、运管所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公交公司、鑫源运输公司、隆海运输公司、旭升出租车公司)的监督检查,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加强对客运安全监管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客运车辆疫情防控措施、出站手续、GPS监控定位设施以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加大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等危险路段的设牌设障力度,完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各乡镇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农用车非法载人、无证照驾驶等违法行为。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市监局、公安局、文广局、住建局、各乡镇

责任领导:海 丽

责 任 人:黄荣贵、张世科、吴振邦

工作措施:由消防部门牵头,市监、公安、文广、住建等部门配合,对全县商场、宾馆、市场、企业、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消防集中检查整治,对不达标的坚决停业整顿,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依法严惩。对占用消防通道行为,一经发现当场清理整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城关镇、住建局、市监局要查清摸实县城内出租房、市场仓储,特别是在住宅楼下或楼梯内私设的货物仓储行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建筑工地和农村住房安全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项目建设单位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 任 人:梁龙祥、各乡镇党委书记

工作措施:由住建局牵头,认真抓好建筑工地、涉疫场所安全监管,指导各建筑施工单位全面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后机械、脚手架、塔吊、高空作业等安全隐患,特别要对设备运行、门卫管理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用电、用气、用煤、集中供热厂等安全管理。各乡镇结合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对辖区内居民住房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对城市居民燃气使用安全进行排查。各项目主管单位也要加强对各自领域建设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园及学校周边安全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交警大队

责任领导:祁 忠

责 任 人:董玉科

工作措施:由教体局牵头,各乡镇、交警大队配合,采取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密集以及接送学生的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在上下学高峰阶段,要安排警力,定点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放接送车辆,引导社会车辆绕行,并组织接送学生车辆尽快离开。

(五)特种设备安全

牵头单位:市监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发改局

责任领导:祁 忠

责 任 人:张世科

工作措施:由市监局牵头负责,公安、卫健、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高风险和涉及民生的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完善特征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平台,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责任领导:海 丽

责 任 人:刘永兴、各乡镇党委书记

工作措施: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融媒体中心、各乡镇配合,全方位宣传文明祭祀理念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各乡镇要全面做好防火卡点设置、警示教育、责任区域划分、责任人员安排、防火队伍建设、日常巡查检查等方面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森林草原防火方面存在的各种隐患。凡是进入林草区域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逐车逐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接受警示教育不放行、不登记备案不放行、不扣留火源不放行,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到山头、到坟头、到地块,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安全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

责任领导:海 丽

责 任 人:李耀国

工作措施: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重大危险源为重点,集中整治各类检查、监控、报警设施存在的问题,确保系统性、完备性、完好性和可控制性,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加大过境危化运输车辆通行路线和安全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提高通行管控和事故防控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

牵头单位:市监局

配合单位: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祁 忠

责 任 人:张世科

工作措施:由市监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对全县农副产品市场、食品药品、餐饮场所、公共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做好场所消毒等工作,每天专人监督检测,特别要加强蔬菜、肉类营销点检疫检测工作,坚决杜绝问题食品药品上市销售,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地质灾害及非煤矿山安全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责任领导:海 丽

责 任 人:刘永兴、各乡镇党委书记

工作措施: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威胁群众安全的尽快组织撤离人员,设立警示警戒标志,及时做好宣传预防工作,同时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抓紧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然资源局对全县各类非煤矿山(砖厂)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十)库坝和水利设施设备安全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责任领导:谢国玉

责 任 人:魏先学

工作措施:由水务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全方位宣传水库安全知识,检查库区周边的警示牌、标识标牌、防护栏是否完整等,加大对库区日常巡查工作,切实做好水库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十一)工业园区企业复工复产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园区各相关企业

责任领导:党锁锁

责 任 人:杜 斌

工作措施: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后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全员抓安全;要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消防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用电用水用气科学规范,安全生产预案切实可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群众就业增收“两不误、两促进”。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科学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其中安全生产专项预案于4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参与,切实做到领导、人员、行动“三到位”,检查、整改、责任“三落实”,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员,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抓好整治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坚持标准原则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在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分类采取果断措施,特别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企业(场所)要坚决依法关停,督促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盯紧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四)按时报送资料各乡镇、各牵头部门于3月30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和台账建立工作,3月30日中午前向县安委办上报隐患台账;4月5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治整改工作,4月5日下午向县安委办上报整治整改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检查记录、各类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工作总结等)。

联系人:余小燕,联系电话:0954-6012079,电子邮箱:ldxawh@163.com


                                                                                      隆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