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检查及整改 > 消防安全与应急

隆德县五项措施抓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索引号 640423022/2024-000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2023以来隆德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压实各方责任。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15次、政府常务会议16次、县安委会(扩大)会议21次,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区市主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聚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带队实地督导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隆德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和2023年度任务清单》《关于全面落实防汛包保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等,明晰县委、县政府和乡镇、部门责任,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

二、开展隐患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成立临时指挥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建立起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先后排查重大事故隐患54条由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排查一般事故隐患12063条,现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区市四防督察组反馈问题70条。

三、严格执法监管。锚定精准执法重点任务落实,坚持严格执法和督导检查。通过暗访、随机核查、提问抽查等方式,对整改成效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县委督查室不定期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询问商铺经营业主、面对面访谈、电话抽查参学人员和查阅乡镇、部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资料等方式,督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拒不配合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商铺及业主从严处理,切实做到整改不及时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先后查处案件141起,责令停产停业28家,行政处罚33起、罚款14.1万元;倒查追责问责17人,约谈通报有关单位9家。

四、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危化、工贸、烟花爆竹等领域员工开展安全培训8期,累计培训700人次,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国际减灾日等重点时段,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十三进活动,全方位宣传“1+37+8”系列文件精神及防灾减灾知识,先后张贴海报15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300余条、发放应知应会宣传彩页20000余份。组织开展各领域应急救援演练80余场次,全面提升群众自救互救和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五、部署重点工作。全面总结回顾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做好年终各项考核迎检工作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优化完善风险管控措施2024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高风险作业整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排查整治等行动,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局起步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