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42224MBIB236857/2024-0002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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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消防大队 | 责任部门 |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为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持续加强队伍纪律建设,突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切实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掌握纪律规矩的基本要求。近日,隆德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国家消防救援局党委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第一议题”制度,四名与会人员进行发言交流和表态。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重大意义。深刻领悟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局党委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以党纪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强化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狠抓纪律建设的政治自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身体力行,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矫正思想和行动。三要对照查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要以案促学,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能知止。要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深入开展自省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严格整改,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守纪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