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3-0007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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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王理园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做出隆农(动监)罚〔2023〕3 号行政处罚决定已由当事人王理园履行完毕(罚没款7200.00元、滞纳金300.00元,共计7500.00元已缴纳到指定银行,宁夏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票号EA00248159),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9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4-6011385 0954-6011773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