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26/2021-0007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9-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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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城关镇 | 责任部门 |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负 责 人:陈建宁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法规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人才工作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舆情应对处置、武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全镇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发改、统计、工信商务和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乡村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村庄整治、道路及危旧房改造工程;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社区)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村(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考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排查辨识辖区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制定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组织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做好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生育服务、医疗、养老、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等进驻大厅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扶持和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创新完善民生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压缩服务时限、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推动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指导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利、农业机械、种植和养殖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湖)、林、田长制工作,做好防汛抗旱、人饮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粮食及农产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等农村农业用地的审查、审核工作、农村土地征用,负责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植树造林、林木管护及病虫害监测防控、草原管理工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疾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禁牧、秸秆及垃圾焚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散煤治理、扬尘防控、垃圾和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强绿化和乡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和高额彩礼治理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配合做好政法、禁毒、扫黑除恶、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区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治理的意见建议,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城市社区治理新格局。负责指导社区开展服务、落实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社区服务和社会治安等方面任务的工作职责,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负责指导社区工作者队伍、网格员队伍建设;负责社区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负责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负责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动社区物业纵深发展,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信访维稳等工作。
7.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强化指导和监督,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8.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疫病防治、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灾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障退役军人权益。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593
传 真:0954-6011593
单位地址:隆德县城关镇隆德县南环路12号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4:30-18:30
冬季:8:00-12:00 14:00-18:00
公交线路:乘坐隆德5、8、7路公交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