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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59/2022-0008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负 责 人:杨宁龙

、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要、档案、财务、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科技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承担创新调查制度实施、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及科技资源、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建议并推动落实。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负责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创新体系建设室负责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制度规定,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承担科研项目资金评估、监管机制的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承担区、市、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推进科技管理平台建设。指导各类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提出相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议,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组织开展全县软科学研究。负责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三)科技项目管理室(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室)。负责拟订全县高新技术,社会发展领域、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划和制度规定。推动科技服务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和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推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建设、科技孵化器发展建设。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的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领域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科技惠民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全县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相关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组织推进科技服务、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等管理工作,协调组织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和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实施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科技发展等规划、计划。

(二)协调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配合建立统一的自治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的资金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市、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科技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发展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和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九)拟订对外科技交流与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制度规定,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拟订全县引进区内外人才总体规划、重点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优秀人才、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区内外人才联系服务机制。拟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

(十二)负责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组织推进县科技、科技特派员、山区科技人才等管理工作,协调组织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和管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科研机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110

真:0954-6011110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路北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公交线路:1路2次、6路2次、4路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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