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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22/2022-0009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应急管理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负 责 人:张彦旺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以及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隆武警中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防汛抗旱、减灾救灾指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的技术支撑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防灾减灾救灾科研协调服务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隆德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等专业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综合风险、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拟订隆德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党政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二)救助保障室。承担隆德县应对重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区域性合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落实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和区、市、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监督检查室。负责对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办。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监管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约谈等工作。依法承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矿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和监督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制度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推动落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协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和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配合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隆武警中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配合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拟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2079

传    真:0954-6012079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路122号(龙泉苑广场北面)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公交线路:乘坐1、2-1、4、5、6、9路公交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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