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隆德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05/2022-0006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民政局

机构性质:行政单位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负 责 人:马国林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干部人事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督查督办、信访、安全保密、财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二)社会工作室。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慈善宣传表彰、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福利彩票管理政策措施。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社会救助室。拟定社会救助计划,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指导低收入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族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基层建设和地名室。指导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织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划界线管理政策和标准,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备案和标志设置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特殊人群工作室。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实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变更、命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报批工作;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九)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察。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229

          0954-6017739(低保中心/核对中心)

          0954-6011877(婚姻登记中心)

传    真:0954-6011229

单位地址:隆德县解放街13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公交线路:2-2、2-4、3-1、7-2、10-1、10-2、14-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