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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水务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13/2022-0011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水务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法定代表人:柳永奎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机要、会务、档案、财务、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承担水利行业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评价、激励工作。指导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拟订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水利扶贫工作。

(二)水资源管理室。负责组织、监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拟定节约用水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乡供水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人饮和城乡供水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城乡供水制度规定。监督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有关政策、技术标准、保护规划。指导、监督全县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和沟(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负责全县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三)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室。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的监督管理,指导重要河流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区市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区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验收。指导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全县水库、大坝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淤地坝运行管理和划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与监督室。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区、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解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水利投资项目稽察、节水及水资源管理督查。指导协调水利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及有关活动的管理。检查、督促、考核河长制落实情况。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承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湖、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工业、农业、生态及城乡供水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财政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执行区、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制度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县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水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湖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河湖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城乡配套工程建设。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现代化灌区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协调推动水利扶贫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指导水利投资项目稽察、节水及水资源管理督查。组织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水务局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四、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387

传    真:0954-6011503

单位地址:隆德县三幼西南(六盘山大道北)

公交线路:乘坐4路、6路公交到达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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