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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07/2022-0004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财政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人:许学军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网络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等工作。编制财政五年规划,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执行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彩票市场,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建立财政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二)预算债务绩效室。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预算执行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编制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管理部门预算指标。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税制改革工作,审核报批地方税收减免建议。研究提出地方税征收范围、税额调整的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建议。拟订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全县预算资金的分配和平衡。研究拟订县级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公共安全、农林水、城乡社区事务等人员及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提出年度预算安排的建议。结合预算执行实际,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统计政府债务并评估债务风险。承担债务资金预算调整、资金下达、项目审核等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自主发行、偿还、监管及存量债务置换等工作。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做好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工作。负责全县预算公开工作。

(三)国库支付税政非税室。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的管理。负责国库资金、财政专户资金收付及核算。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乡(镇)财政决算的编制汇审上报工作,办理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以及会计核算。负责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建立和推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全县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制改革工作,审核报批地方税收减免建议,研究提出地方税征收范围、税额调整的建议。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四)行政会计监察室。负责行政、政法、教育、科技、宣传、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年度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卫事业改革与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执行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拟订全县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定点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集中统一发放。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代理记账业务。负责实施内控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五)农业和经济建设室。参与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与发展财政政策研究以及规划编制。研究拟订农业补贴政策。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协调组织工作。承担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城乡建设及整合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农业、水务、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六)金融企业资产室。拟订全县金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协调涉及全县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责任。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全县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建议。负责协调县域各金融机构及扶贫部门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加大对全县各类扶贫项目的金融扶持力度。负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下达及监管。负责全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拨付。承担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年度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的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资产管理体系。研究拟订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并承担管理工作。监管全县国有企业的财务;负责全县企业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归口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承担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金融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监督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和处置工作。

(七)政府采购室。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实施;承担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全县本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有关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八)社会保障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全县社会保险及社保基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三、主要职责

(一)拟订县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为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县政府交办的财经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承担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执行自治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本级部门(单位 )、乡镇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落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贯彻落实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税制改革工作。

(六)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分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管理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支出和各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负责有关财政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执行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地方债务计划,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代表县人民政府处理涉外财务和制订相关协议、协定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三)执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自治区驻隆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总部的联系协调工作。协助和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会同中央、自治区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管服务。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体系。

(十四)执行国家有关金融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金融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金融运行信息共享机制,综合分析金融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协调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创新与发展,组织协调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推动金融机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

(十五)指导推动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提高聚集金融资源的能力。协调增加信贷投放总量,优化信贷结构,推动证券(期货)、保险、股权投资等机构发挥功能作用。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机制,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负责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推动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配合中央、自治区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和风险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215

    真:0954-6011215

   箱:nxldxczjbgs@163.com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路131

公交线路:乘坐1、2、4、5、6、8、11路公交到达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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