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2-0023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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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公安局 |
隆德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隆德县公安局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地址:隆德县城关镇解放路36号
联系方式:0954—6015833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获取信息、制定政策服务。
4.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反恐怖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毒品案件、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政等有关事务;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组织、协调处置交通事故。
8.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9.组织开展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恐怖活动。
10.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11.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组织实施全局重大任务和警务保障工作。
14.组织开展同县外公安机关的交往和业务合作。
15.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派出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16.负责森林派出所公安业务。
17.负责公安法治建设。
1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行政审批事项。
(1)集会游行示威的许可;
(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核发;
(3)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4)机动车检验;
(5)机动车报废审批;
(6)机动车登记许可;
(7)驾驶证许可;
(8)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许可;
(9)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0)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1)旅店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2)民用枪支配置许可;
(1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14)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15)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16)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公路运输许可。
二、机构设置
公安局设内设机构11个,监管机构2个,派出机构14个
三、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5833
传 真:0954-6015891
邮 箱:nxldgaj@163.com
单位地址:隆德县城关镇解放路36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