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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03/2022-0003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负 责 人:王小龙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脱贫攻坚战略,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2.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拟定职责内县级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县级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5.负责指导小额信贷相关政策和“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落实和监督。

6.负责牵头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开展定点帮扶、行业帮扶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7.协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协调搞好革命老区帮扶工作。

8.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主要负责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责任分解;协调组织本部门综合性材料、政策性文件、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乡村振兴宣传和信息工作,总结乡村振兴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消防、老干、卫生健康、后勤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和奖惩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项目股负责建立项目库;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筛选上报、审批立项、批复、组织实施、进度督查、检查验收、报账审核及工作总结;负责扶贫项目统计、监测网络建设;配合审计部门搞好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农村小额信贷项目的贷前调查、资金调配、监测统计以及项目的跟踪问效,组织监督检查信贷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三)监测股。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统计监测、信息管理以及脱贫人口与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和调整。负责指导、监督脱贫村、脱贫人口巩固成果防返贫工作,协调防返贫工作相关单位协同监测,协调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四)产业股。协调组织实施产业帮扶、电商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残疾人帮扶等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全县脱贫劳动力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社会帮扶工作,拟订中央定点帮扶、闽宁对口协作和社会帮扶计划,承担中央定点帮扶单位、闽宁对口协作和社会帮扶的联络、协调工作及项目实施。协助指导驻村帮扶和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移民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配合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

四、机构设置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1个(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024

邮箱:ldxczxj@126.com

单位地址:行政中心2号楼4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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