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3/2022-0003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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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一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乡村振兴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负 责 人:王小龙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脱贫攻坚战略,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2.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拟定职责内县级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县级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5.负责指导小额信贷相关政策和“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落实和监督。
6.负责牵头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开展定点帮扶、行业帮扶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7.协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协调搞好革命老区帮扶工作。
8.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9.承担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主要负责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责任分解;协调组织本部门综合性材料、政策性文件、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乡村振兴宣传和信息工作,总结乡村振兴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消防、老干、卫生健康、后勤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和奖惩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项目股。负责建立项目库;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筛选上报、审批立项、批复、组织实施、进度督查、检查验收、报账审核及工作总结;负责扶贫项目统计、监测网络建设;配合审计部门搞好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农村小额信贷项目的贷前调查、资金调配、监测统计以及项目的跟踪问效,组织监督检查信贷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三)监测股。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统计监测、信息管理以及脱贫人口与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和调整。负责指导、监督脱贫村、脱贫人口巩固成果防返贫工作,协调防返贫工作相关单位协同监测,协调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四)产业股。协调组织实施产业帮扶、电商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残疾人帮扶等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全县脱贫劳动力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社会帮扶工作,拟订中央定点帮扶、闽宁对口协作和社会帮扶计划,承担中央定点帮扶单位、闽宁对口协作和社会帮扶的联络、协调工作及项目实施。协助指导驻村帮扶和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五)移民股。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配合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
四、机构设置
隆德县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1个(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024
邮箱:ldxczxj@126.com
单位地址:行政中心2号楼4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