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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14/2022-0013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负 责 人:张广斌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区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区标准。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区标准。负责农药生产、登记、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牵头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农业产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人才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政府之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十四)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农药、农村沼气、农业机械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农办秘书股。负责党委农办日常工作,承担农办文电、会务、督办、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应急、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及提案建议办理等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四、机构设置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内设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隆德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隆德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8个事业单位。

五、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385

邮    箱:nxldnmj@163.com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路农业农村局大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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