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14/2022-0013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负 责 人:张广斌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全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与研究制定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重要政策措施和乡村振兴规划,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协助县委、县政府作出“三农”工作部署,并做出对中央及区、市、县党委的“三农”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和区内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协调闽宁对口协作、中央国家机关帮扶项目的指导落实,承担全县社会帮扶、驻村帮扶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协调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对各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建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指导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农药、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负责农药生产、登记、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负责拟订县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农业规模投资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和农业招商引资,具体执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农办秘书股。负责党委农办日常工作,承担农办文电、会务、督办、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应急、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及提案建议办理等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四、机构设置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内设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隆德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隆德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隆德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9个事业单位。

五、联系方式、单位地址办公时间

邮    编:756300

联系电话:0954-6011385

邮    箱:nxldnmj@163.com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路农业农村局大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