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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40423019/2024-0029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是隆德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法定代表人:李铎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效能目标考核、工青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网络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行政应诉、听证、信访及舆情应对等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拟定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内部审计、资金稽查、行业决算、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

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和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自然资源管理办公室。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各类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监督执法。组织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三)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管理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做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三、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自然资源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做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八)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各类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管理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监督执法。组织查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自然资源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四、联系方式、办公时间

  话:0954-6016490

  箱:ldxzrzyj2019@163.com

单位地址:隆德县解放街51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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