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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07/2020-0005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公 示
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
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予以公示,请遵照执行。
公示单位:隆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6011215
附件下载:
转发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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