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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保留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目录

索引号 640423002/2022-0002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保留的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目录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性质

备注

1

2

教育系统

学费

高中学费

元/生期

400

宁价费发[2009]4号

事业性收费

示范性

元/生期

200

宁价费发[2002]132号

事业性收费

普通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考务费

145

宁招委办[2020]17号

事业性收费


电大学费

元/学分

70-80

宁价费发[201327

事业性收费


电大考试费

元/科

25

宁价费发[201327

事业性收费


幼儿园学费

元/生期

260

隆发改(价监)发[2016]5号

事业性收费

示范性

180

宁价费发[2009]54号

一类园

120

宁价费发[2009]54号

三类园

住宿费

高中住宿费

  

元/生期

180

宁价费发[2009]4号

事业性收费

示范性

元/生期

80

宁价费发[2002]132号

事业性收费

普通

2

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城市道路挖掘费

元/平方米

100-180

自治区建设厅、物价局、财政厅(宁建城字[1994]7号)

事业性收费

清(砼)路

城市道路占用费(经营性占用)

0.4-0.5

清(砼)道

0.5-1.0

砼砖行到

0.4-0.8

土人行道

3

人社局

社保卡补办费

元/个

初次办卡不收费

补换卡9.8元

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777号

事业性收费

新增

49  4

国土局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费)

套(住宅)

80

宁价发[2016]43号

事业性收费

经隆德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从2020年8月1日起免收

套(非住宅)

550

宁价综发[2019440

事业性收费

耕地开垦费

水浇地

平方米

5-10

宁财综发[2012]13号

事业性收费


旱地

平方米

2-4

采矿权使用费

500

国务院[1994]150号令

事业性收费


5

交通部门

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补偿和占用收费

平方米

按路面类别分项收费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1996]字宁交发055号)变更宁价费发[2014]19号

事业性收费


6

卫计局

核酸检测费

16

宁医保发[2022]62号

事业性收费


7

网络公司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22.5

宁价费发[2006]92号

事业性收费


8

司法局

公证费

按标的额

分合同、收养、财产、证据保全、法律文书、遗嘱等法律行为收费

宁发改价格(调控)[2022]208号宁发改价格(管理)[2019]587号

事业性收费


9

法院

诉讼费

非财产案件100-3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00元

政办发[2007]62

事业性收费


10

水务局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元/平方米

1元

宁价发[2017]43

事业性涉企收费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内

取土、挖沙(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

元/立方米

1元

排放废弃土、石、渣的

元/立方米

1元

宁价发[2017]43

事业性涉企收费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备注:共10个收费部门,14个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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