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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423002/2022-0004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技术改造及稳增长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隆德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稳增长综合奖补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资金来源

由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县财政统筹预算安排,专门用于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专项奖补资金。

二、资金适用范围

支持在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开展技术改造的企业优先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拟入规样本企业及固投总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且为当年购置的新设备的项目

三、资金申请及兑付

(一)企业申报。根据自治区、固原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相关文件精神,发改局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经过筛选、初审初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改项目。

(二)项目初审。县发改局会同园区管委会对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支持方向及申报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第三方评审验收名单。

(三)项目评审。县发改局、财政局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重点对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真实性情况进行审查,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四)会议研究。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集体研究审议确定补助比例,编制技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提交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

(五)项目公示。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后,发改局、财政局对技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六)资金支付。公示无异议后,发改局、财政局依照项目计划及资金支付比例及时拨付兑现。

四、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我县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充分发挥资金引导扶持作用,努力促进全县工业投资稳步增长。

)加强申报管理。县发改局、财政局及相关各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工作,做好申报资料的存档和信息统计工作,对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加强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和县发改局共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突出绩效、强化监管”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加强核查验收。企业项目改造完毕投入运营后,由县发改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确保项目质量和预期收益。经县委、县政府集体审议后,发改局、财政局及时兑付资金。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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