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2/2021-00022 | 文号 | 隆交发[2021]39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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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印发〈隆德县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隆德办[2021]2号)的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中央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平安建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我县交通运输整体服务水平,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深化“平安隆德”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需要,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问题治理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防控和减少命案,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建设、平安车站创建活动,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强化措施,深入推进,促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约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平安创建水平。严控非正常上访人次、较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发生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四项约束性指标不触底线,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平安隆德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治理
1.根据区、市、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有关规定及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落实调处责任,限期妥善解决。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报告制度,加大调处力度,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正确对待群众的各 种利益诉求,区别情况,认真解决。同时,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群众表达意愿和投诉求助的渠道。局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两个责任,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责任领导:柳钰明
责 任 人:刘金宇、张博偲、卜振鑫、伏永杰
2.积极与县综治办协调配合,完善交通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要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上登记录入,实现数据统计、报表上报、责任落实、督查督办、信息反馈、追溯跟踪、责任追究网上同步开展,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程序可查询、可追溯、可跟踪、可评价。
责任领导:柳钰明
责 任 人:刘金宇、张玉龙、张 俊
(二)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3.要严格落实公路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和按时结算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和工资支付率“六个100%”制度。加大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施工企业垫资承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违反政策补办工程建设手续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责任领导:柳钰明
责 任 人:刘金宇、张 俊、仇登科、崔德顺
(三)进一步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4.要紧盯公路建设企业不依法与职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不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依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等突出问题的治理。严格落实工资(劳务费)按照不少于22%工程款进度比例拨付至专用账户规定。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推动落实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劳动纠纷调处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保障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采取非法手段恶意讨薪、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柳钰明
责 任 人:刘金宇、黄文育、张 俊、仇登科、崔德顺
(四)进一步做好“平安公路”、“平安工地” 专项治理。
5.继续大力推行“公路安保工程”,根据我县列养公路情况,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或完善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挡土墙、减速带、护栏的等安全设施,加大管养公路、桥梁的隐患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行车安全,着力提升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全力打造“平安公路”,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建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责任领导:刘金宇、张博偲
责 任 人:苏继成、王世杰、万长安、苏彦龙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6.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深入扎实开展“平安车”、“平安车站”活动为载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强化客货运输市场监管,加强班线客、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准入规定审核运输企业、汽车维修厂家、驾培学校经营资质,严格监督客运站场的安全生产,继续推进农村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杜绝因管理不作为而导致重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督汽车站全过程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安全生产规定,做到车辆出站符合安全行驶条件,各客运企业营运车辆实行全程监控达到100%。积极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应急驾驶技能和文明驾驶行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现场安全管理,制定旅客疏散、疏运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消防应急设备设施完好,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车站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力造成的客运站秩序混乱局面。持续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行为,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路政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有效地保护公路安全和畅通。
责任领导:刘金宇、卜振鑫
责 任 人:杜 华、吕 顺
(六)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合理安排班线,准时准点发车,为县城居民的出行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自纠自查行动,隐患整改率达100%, 动态设备完好率达100%,车辆上线安检率达100%,确保公交安全运营。加强公交站台站点乘客乘车秩序的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乘车环境,进一步提升公交运营服务质量。
责任领导:刘金宇、伏永杰
责 任 人:索具财、张廷戬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平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保证把交通系统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落实,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相关数据收集、统计、汇总等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平安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台账。
隆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