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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引号 /2023-0052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依法治安,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管和精准执法,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安全保障基础。

一、持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并部署落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增强抓紧抓牢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及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同志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抓好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县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3.推进交通强国试点任务落实。深化交通强国宁夏试点任务落实,切实落实《宁夏平安交通建设试点任务清单》,对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试点任务,整理平安交通建设典型经验和特色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4.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监管主体意识,加强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5.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安监规[2023]1号),激发企业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全过程、各环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运输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单位安全责任,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依法依规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实现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6.强化履责尽责追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参照《交通运输厅党委和党委、行政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局党组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厘清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权责边界,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三、强化重点治理

7.强化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前部署,做好春运、全国“两会”、重要节假日、汛期、冰冻雨雪天气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协调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安全生产预警预防,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高风险山区道路“两客一危”车辆通行管控,加大路面巡查频次,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8.农村公路建设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对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督促工程建设项目部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和施工机械的管理,认真排查各项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督促施工企业突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时刻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特别要加强对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安全等施工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自然灾害天气对施工安全影响的防控,确保公路施工建设安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9.农村公路管养领域。强化路域环境整治,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加强公路桥梁、隧道、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易积雪结冰路段的巡查,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铺沙、撒盐、防滑、融雪等工作,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加强危桥改造和公路病害治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处治,强化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养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气象条件、公路等级、沿线地形地质及排水设施等情况,加强研判,防范交通事故,确保车辆安全通行。(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10.道路运输领域。积极协同公安交警,合理安排上路巡查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客运车辆和出租汽车违规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强化货运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货车超限超载、百吨王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和“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改装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取缔。以“两客一危”为重点,加大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和农村客运的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车辆性能检测维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加强对汽车场站的安全管理,督促汽车场站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三品”查堵、车站封闭式管理、车辆安全性能、驾驶员适任状况、超载等情况。加大对定制班线、农村客运班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靠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每一辆车无安全隐患、无管理漏洞。加强运输市场的监管,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从根源上减少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带病”车辆和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营运。(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11.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围绕办公场所、公路养护站、农村公路建设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督查检查,压实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四、提升管控能力

12.提升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管理,指导企业开展风险隐患管控和排查整治,增强“双重预防”能力,落实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的排查、上报、整治、销账等各环节工作责任及管理措施,实现项目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13.提升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要求,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通过重大隐患警示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销号等形式,强力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清零,一般隐患“减增量、去存量”。(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14.深化事故教训汲取及事故统计。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督办、警示通报和诫勉约谈制度,及时准确统计事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信息瞒报、迟报、漏报等行为。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五、提高监管效能

15.强化依法治安能力。严格落实“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抽查制度,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随机性、针对性,通过重点检查、明察暗访多种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跟踪督办、目标考核、追责问责。统筹安排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执法大队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计划,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提升安全监管效率。(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机关综合室)

16.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失信企业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举措,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六、夯实安全基础

17.提升设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2023年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公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地,建立保险理赔和安全生产良性互动机制。承保单位为参保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培训、风险防控、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定制化服务,提高参保企业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18.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知识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交通运输全行业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必修课”,提升从业人员政治素养和安全监管能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认真落实“两会三卡”制度,提高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19.推进行业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行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各类宣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教育,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提升安全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七、提升应急能力

20.强化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完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各建设单位、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县域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对交通运输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建立完善覆盖公路等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与预案配套的操作手册或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衔接协调和分类管理,完善预案的评估、修订和报备机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结合行业实际,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整合辖区内公路养管部门、执法部门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组建交通运输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指导和督促全县交通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3.加强行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全面梳理县域内交通运输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机械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督促局属单位做好移动式应急救援器材储存及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4.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内容等规定,坚决防止“信息倒流”现象发生。督促局属各单位认真落实《2023年度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结合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工作实际,分类、分部、分项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演练组织部门的综合协调、指挥调度、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参演各单位的应急处突、现场处置、协调配合水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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