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2/2023-0000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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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聚焦重点领域和人员活动集中场所,全面摸清掌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集中力量整治消防突出问题,有效降低火灾风险,着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推动全区交通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交通运输行业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汽车客运站、公路养护站、客货邮商便民服务站、各单位办公场所等。
2.其他经营场所。公路建设及养护工地作业区、仓库、活动板房、施工材料堆场、机动车维修企业、“两客一危”企业、公交车辆以及停车场等重点场所。
(二)整治重点。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
2.电源管理。重点整治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安全疏散条件。重点整治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5.防火分隔。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6.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等突出风险;“两客一危”、公交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等。
7.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汽车客运站危险品安检仪、安检门等安保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对旅客携带行李进站是否做到逢包必检;公交运输途中“三品”检查情况等,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8.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9.初期火灾处置。重点整治未按要求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风险。
三、步骤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5日前)。结合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发动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5月20日前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督促企业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督导重点企业积极参加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整改提高(2023年11月底前)。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要积极推动协调解决。同时,督促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
(四)总结巩固(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及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推进,严格执法检查。要将专项行动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用好行刑衔接、公开曝光、失信惩戒、停业整改、挂牌督办等手段措施,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防范机制。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