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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

索引号 640423008/2024-0001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7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精神,2024年我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70个,就相关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对象

具有县城镇户籍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4.残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持有残疾证明的人员;

5.部队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持有随军家属手续,失业的现役军人配偶;

6.复员退伍军人:已退出现役,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7.失地农民:已确定为失地农民的家庭成员

8.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务工6个月以上且在城镇办理了居住证、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务工人员

9.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戒毒康复人员;

10.刑满释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

11、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内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

12.低保家庭人员: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重复享受一个就业困难家庭,当期只能安置1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1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叁年。

报名方式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扫描二维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真实地填写报名信息,不再组织线下报名,望相互转告

五、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待遇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可依据自治区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的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附件:2024年隆德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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