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8/2022-0001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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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就创中心 |
为帮助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现就本次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应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对象
具有隆德县城镇居民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4、残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持有残疾证明的人员;
5、部队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持有随军家属手续,失业的现役军人配偶;
6、复员退伍军人:已退出现役,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7、失地农民:已确定为失地农民的家庭;
8、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县务工6个月以上且在城镇办理了居住证、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务工农民;
9、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戒毒康复人员;
10、刑满释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
11、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内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
12、低保家庭人员: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必须是“4050”人员,指女性年龄在40-47岁之间(1975年4月1日之后至1982年4月1日之前出生人员),男性年龄在50-57岁之间(1965年4月1日之后至1972年4月1日之前出生人员)。其他类型援助对象女性年龄不超过47岁,男性年龄不超过57岁。
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
二、应聘岗位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
三、工资和社保补贴补助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待遇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行政中心5号楼2楼大厅报名应聘。
五、报名携带如下证件
(一)本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本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根据自身实际,分别携带退役军人证、批准随军证明材料、一次性大专以上毕业证、离婚证、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等原件、失地农民佐证资料、复印件各1份。
(三)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注:低保家庭人员和残疾人员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门从大数据中直接获取。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应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二)自觉遵守疫情期间进入公共场所相关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先后次序排好队并保持1米距离。
(三)非应聘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申请表由申请者在“隆德就业”微信公众号或隆德政务网站“稳岗创业”栏目自行打印填写,报名当日只查看原件和收取申请表及相关复印件,不再分发申请表。
附件:《 隆德县2022年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