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8/2022-0007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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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就创中心 |
2022年专项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
为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开展四季度就业再攻坚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312号)精神,现就2022年专项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指标
2022年实施专项城镇公益性岗位85个。
二、岗位设置
专项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城市绿化维护岗位;为城镇和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岗位和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等岗位。
三、应聘对象
具有隆德县城镇居民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4、残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持有残疾证明的人员;
5、部队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持有随军家属手续,失业的现役军人配偶;
6、复员退伍军人:已退出现役,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7、失地农民:已确定为失地农民的家庭;
8、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县务工6个月以上且在城镇办理了居住证、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务工农民;
9、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戒毒康复人员;
10、刑满释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
11、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内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
12、低保家庭人员: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必须是“4050”人员,指女性年龄在40-47岁之间,男性年龄在50-57岁之间。其他类型援助对象女性年龄不超过47岁,男性年龄不超过57岁。
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
四、应聘岗位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
五、工资和社保补贴补助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待遇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行政中心5号楼2楼大厅报名应聘。
七、报名携带如下证件
(一)本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本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根据自身实际,分别携带退役军人证、批准随军证明材料、一次性大专以上毕业证、离婚证、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等原件、失地农民佐证资料、复印件各1份;
(三)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注:低保家庭人员和残疾人员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门从大数据中直接获取。
八、注意事项
(一)参加应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二)自觉遵守疫情期间进入公共场所相关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先后次序排好队并保持1米距离。
(三)非应聘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申请表由申请者在“隆德就业”微信公众号或隆德政务网站“稳岗创业”栏目自行打印填写,报名当日只查看原件和收取申请表及相关复印件,不再分发申请表。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