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8/2024-0005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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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基层就业
1.“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对象:当年宁夏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当年区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
工资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 6 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000元。
⑴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
⑵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考和招聘在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⑷在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2年可作为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享受条件3年中的2年计算。
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⑹“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服务期限:2年
办理流程:报考者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名,笔试考试后(脱贫户、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 3 分),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组织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确定人员名单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组织开展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后,派遣“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
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招募对象:2024年宁夏区内、宁夏生源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普通高校非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函授教育、成人教育、在职研究生不列入招募范围。
⑴志愿者服务期间由各级西部计划项目办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五险,统一购买团体人身综合保险。
⑵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⑶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⑷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⑸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 (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服务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⑹服务期满 1 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3.公益性岗位安置
安置对象: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工资待遇: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国家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指导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服务期限:3年 。
办理流程: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属地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