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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德县2021年中药材项目验收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59/2021-0004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科技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中药材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我县中药材项目验收工作顺利开展,资金按期兑付到位。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对全县企业、合作社、农户大田种苗(块茎、种球)移栽0.5亩以上,覆膜育苗、穴盘育苗的中药材种植面积在乡镇自验的基础上,按乡镇自验种植户的40%、总面积的50%进行抽验。

验收时间

抽验时间:7月26-810日。

资金兑付:811-816日。

、验收标准

大田中药材种苗(块茎、种球)移栽0.5亩以上达到规范化种植标准出苗率高于70%);集中连片移栽千亩以上的中药材示范基地或园区;覆膜育苗(黄芪种植密度不低于15万株/亩,黄芩、党参不低于16万株/亩,金莲花不低于2万株/亩);以柴胡、秦艽等为主栽品种,统一规划建设的中药材野生资源修复区

、验收程序

科技成立中药材产业抽验组,逐乡逐村对乡镇验收情况进行抽验,每村抽取40%的农户和总面积的50%对抽验误差面积在5%5%以内的乡镇验收结果予以确认对误差超过5%的,将验收结果反馈到各乡镇,由各乡镇、村重新组织验收,直至抽验误差率不超过5%。

五、补贴标准

中药材移栽:大田移栽0.5亩以上,达到规范化种植标准,每亩补贴300元;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或园区,每亩补贴400元。

中药材育苗:覆膜育苗每亩补贴1200元;穴盘育苗每株补贴0.1元。

仿野生生态种植:仿野生种植柴胡、秦艽的每亩补贴100元。

六、资金兑付

各乡镇、村根据补贴资金表册,按照“331”惠农资金监管平台要求进行审核、公示。对验合格的乡镇,经县、乡镇、村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按照验面积、数量核造产业补贴资金兑付花名册、村汇总表、乡镇汇总表,理清补贴类别、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归类、汇总审核无误后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县科技局,电子版表册要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一致。县科技局对上报表册核查、公示无误后,由科技局拨付各乡镇产业补贴资金,各乡镇及时兑付给种植户。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县科技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中药材产业抽验组,统一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抽验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东海县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陈建学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员:赵三洲 县科技局工作人员

杜巧霞 县科技局工作人员

鸿 县科技局工作人员

县科技局工作人员

马银香 县科技局工作人员

魏向民 县科技局工作人员

罗兵鹏 县科技局工作人员

县科技局工作人员

(二)严肃责任追究

  按照政府办验收通知要求,县抽验是在乡镇自验的基础上进行抽验。乡(镇)村负责自验、补贴花名册、资金兑付,并配合科技局进行抽验,各负其责,严格验收纪律,认真做好验收各项工作。因县级验人员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造未如实验收、优亲厚友等原因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成验收数据不准确、资金兑付错误等情况发生的,取消相关人员年终效能奖,抽验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责任人交由县纪委监委问责处理。

附件1.隆德县2021年中药材种植验表

2.隆德县2021年中药材种植村级汇总表

3.隆德县2021年中药材种植抽验乡(镇)汇总表

4.隆德县2021年中药材种植补贴花名册

5.隆德县2021年中药材种植补贴村级汇总表

6.隆德县2021年中药材种植补贴乡(镇)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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