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59/2022-0006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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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产业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隆德县2022年肉牛和绿色食品产业振兴工作方案》(隆党办发〔2022〕10号)、《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神,为准确掌握种植面积,精准兑现补贴资金,确保中药材产业规范化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对2022年全县企业、合作社、农户覆膜育苗、露地育苗、穴盘育苗、大田移栽(块茎、种球)、直播(集中连片50亩以上)、生态种植及野生资源修复的中药材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与兑付时间
8月1日-8月6日 村级自验;
8月7日-8月12日 乡级复验;
8月13日-8月21日 县级抽验;
8月22日-8月30日 资金兑付。
三、验收与补贴标准
(一)规范化种植。大田中药材直播(当年新种)集中连片50亩以上,出苗率达到85%以上,每亩补贴100元;大田移栽黄芪、黄芩达到规范化种植标准,出苗率高于70%,每亩补贴400元;集中连片移栽1000亩以上的中药材示范基地或园区,每亩补贴500元;在有机基地内移栽黄芪、黄芩,每亩补贴800元,直播柴胡、秦艽,每亩补贴200元;覆膜育苗、露地育苗种植密度不低于15万株/亩,覆膜育苗每亩补贴1200元,露地育苗每亩补贴600元,;穴盘育苗,每株补贴0.1元。
(二)生态种植及野生资源修复。以柴胡、秦艽等为主栽品种,统一规划建设的中药材野生资源修复区,每亩补贴100元。
四、验收程序
验收分为村级初验、乡镇复验和县级核验。
(一)村级初验。各行政村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第一书记、村监会主任、村干部、3-5名群众代表为组员的中药材种植验收组,采取实地丈量面积的方式,对本村种植的中药材逐户、逐地块验收(地块验收面积不得超过土地确权面积)。村级初验要于8月上旬全部结束;经“331”惠农资金监管平台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乡镇申请复验。
(二)乡镇复验。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乡镇农技人员、村干部等为组员的中药材种植业验收组,每村选取3-5名群众代表对各行政村初验结果全部进行复验,确保准确无误。乡镇复验要于8月中旬全部结束;乡镇验收表及汇总表要在乡镇政府和各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科技局申请抽验。对逾期未上报复验验收表册、验收表册电子版与纸质版不相符的、乡村两级公示照片及验收会议记录的乡镇,不予进行县级抽验,造成的后果由乡镇承担。
3、县级抽验。由县科技局牵头,抽调县财政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组成县级抽验小组,逐乡逐村对乡镇验收面积进行抽验,每村抽取40%的种植户进行验收。对未按期完成验收的村,县级将不予验收;对抽验误差面积在5%(含5%)以内的乡镇验收结果予以确认;对验收误差率超出5%的村,按验收准确率折算补贴面积,不再重新抽验。
五、资金兑付
各乡镇、行政村根据补贴资金表册,按照“331”惠农资金监管平台要求进行审核、公示。对抽验合格的乡镇,经县、乡镇、村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按照抽验面积、数量核造产业补贴资金兑付花名册、村汇总表、乡镇汇总表,厘清补贴类别、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归类、汇总审核无误后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与乡镇村验收会议记录复印件、公示照片一并上报县科技局,电子版表册要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一致。县科技局对上报表册核查、公示无误后,由科技局及时兑付给种植合作社和农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管理,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及科技局为成员的2022年中药材产业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学技术局,辛学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便于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个验收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辛学发
组 员:赵三洲 马银香 张元吉
第二小组组长:张云霞
组 员:王鸿 张瑛 魏向民
(二)强化责任落实
1.强化农户(企业)填报责任落实。在各级督查中,发现种植户有弄虚作假,顶替、虚报及合伙套取补贴的,乡、村负责追回资金,并将该农户列入本乡镇不诚信名单进行公示,并取消本年度所有产业项目补贴。
2.强化乡镇村级自验责任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中药材项目建设和验收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分管领导、驻村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农技人员及村委会责任。在中药材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中,因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等造成抽验误差率超过5%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处理。
3.强化县级验收责任落实。因县级抽验人员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造成验收数据不准确、资金兑付错误等情况发生的,对抽验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验收表
2.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验收村汇总表
3.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验收乡(镇)汇总表
4.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补贴花名册
5.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补贴行政村汇总表
6.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补贴乡(镇)汇总表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验收表 | ||||||||||||||
乡(镇) 村 组 2022年 月 日 | ||||||||||||||
序号 | 户主姓名 | 品种 | 面积(亩、株) | 坐落地点 (长×宽) | 备注 | |||||||||
直播 | 移栽 | 穴盘育苗 | 覆膜育苗 | 露地育苗 | 小计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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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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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合计 | ||||||||||||||
注:种植面积必须逐地块验收,写明小地名、地块的长和宽。 | ||||||||||||||
验收组长: | 验收成员: | |||||||||||||
乡镇负责人: | 村“两委”负责人: |
附件2
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验收村汇总表 | ||||||||||||
乡(镇 ) 村 2022年 月 日 | ||||||||||||
组 名 | 面 积 小 计 | 直播 (亩) | 移栽(亩) | 育 苗(株、亩) | 备注 | |||||||
穴盘 | 覆膜 | 露地 | 小计 | |||||||||
合 计 | ||||||||||||
验收组长: | 验收成员: | |||||||||||
乡镇负责人: | 村“两委”负责人: |
附件3
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验收乡(镇)汇总表 | ||||||||||||||
乡(镇 ) 2022年 月 日 | ||||||||||||||
村 名 | 面 积 小 计 | 直播 (亩) | 移栽(亩) | 育 苗(株、亩) | 备注 | |||||||||
穴盘 | 覆膜 | 露地 | 小计 | |||||||||||
合 计 | ||||||||||||||
验收组长: | 验收成员: | |||||||||||||
乡镇负责人: |
附件4
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补贴花名册 | ||||||||
乡(镇) 村 2022年 月 日 单位:亩、元 | ||||||||
序号 | 姓 名 | 电 话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号码 | 验收 面积 | 补贴 金额 | 签名 (盖章)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计 | ||||||||
乡镇分管领导: 村“两委”负责人: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附件5
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补贴村汇总表 | |||
乡(镇) 村 填表日期:2022年 月 日 | |||
组 名 | 验收面积(亩) | 补贴金额(元) | 备 注 |
合计 | |||
乡镇分管领导: | 村“两委”负责人: |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附件6
隆德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补贴乡(镇)汇总表 | ||||||||||
乡(镇) 填表日期:2022年 月 日 | ||||||||||
村委会名称 | 验收面积(亩) | 补贴金额(元) | 备 注 | |||||||
合计 | ||||||||||
乡镇负责人审核意见: | 验收组负责人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 ||||||||
签 字: | 签 字: | 签 字: | ||||||||
经办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