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59/2023-00019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 |
隆德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融合化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固原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固原市中药材产业专班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主动对标区市产业定位,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契机,以提升1个园区(六盘山药用植物园)、建设2个基地(种植基地、加工基地)、健全3项机制(科技合作、联农带农、资源整合)、抓好4个环节(项目、种植、加工、营销)、实施5大行动(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药旅融合、品牌打造、助农增收)为重点,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精准施策,切实巩固提升“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全国林下经济(中药材)发展示范县”“全区优质中药材基地县”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六盘山黄芪”“六盘山秦艽”品牌影响力,着力打造全区中医药产业创新示范县,全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多元投资。通过用地优先、税费优惠、贷款贴息、协调融资、专项补贴、绩效奖励等政策措施,强化扶持引导和管理服务,撬动社会资本向中药材产业聚集,引导企业(合作社)、金融机构共同构建多元投资机制,激活产业发展内在动力。
(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的要求,充分利用移民迁出区、退耕还林区土地资源,加强中药材野生资源修复与保护、林药间作基地建设,大力实施花卉中药材绿化工程,有效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进中药材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三)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坚持“重点突破、难点攻坚”策略,突出道地特色,培育主导品种,实施品牌战略。突出重点区域,优化生产布局,构建产业发展集群。突出重点方向,培育优势企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突出重点环节,完善市场体系,促进产品流通。突出关键技术,攻克技术难题,解决制约瓶颈。
(四)企业主体、农户参与。按照“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做大种植基地、做优加工基地、做强市场营销、做精品牌培育,积极鼓励企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订单种植、务工就业等形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将农户捆绑到产业链上,有力推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三、目标任务
按照“建基地、搞加工、拓市场、促营销”的工作思路,以“黄芪、黄芩、秦艽、柴胡”为主导品种,以“育苗、大田种植、林药间作和野生中药材资源修复与保护”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根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采取“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模式,加强基地建设,培育加工企业,加强产品研发,打造特色品牌,完善流通体系,推动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药材产业体系。新增大田药材种植面积1.5万亩,野生中药材资源修复与保护5万亩,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以上。同时,盘活中药材交易市场并实现运营。力争年加工中药材2万吨以上,实现销售额4亿元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8亿元以上。
四、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育苗示范基地。以黄芪、黄芩等品种为主,在沙塘新民、马河,神林辛坪、联财赵楼、温堡张杜沟建立标准化育苗示范基地5个,示范面积2200亩。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温堡乡
实施单位:各相关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二)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以黄芪、黄芩、柴胡、秦艽等品种为主,在陈靳新和、沙塘马河、神林神林、联财太联、温堡南山建立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5个;在神林观音、凤岭齐岔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2个,示范面积1.26万亩。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沙塘镇、联财镇、陈靳乡、神林乡、温堡乡、凤岭乡
实施单位:各相关企业(合作社)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三)林药间作种植示范基地。以柴胡、板蓝根、秦艽等品种为主,在陈靳新和、凤岭上梁建立林药间作种植示范基地2个,示范面积0.2万亩。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联财镇、陈靳乡
实施单位:各相关企业(合作社)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四)野生资源修复与保护基地。以柴胡、秦艽等品种为主,以筛子河流域的好水水磨、联财联合等退耕还林地及荒山荒坡为重点,建立野生中药材资源修复与保护基地5万亩,达到保护种质资源、恢复生态的目的。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联财镇、好水乡、温堡乡
实施单位:科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五)巩固提升六盘山药用植物园。以实施六盘山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为契机,依托六盘山独特的区位优势、气候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与厦门大学、宁夏大学、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医科大学等区内外科研院所(校)科技合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野生驯化(主栽物种)、良种繁育、提纯复壮等,力争将六盘山药用植物园打造成集种质资源保护、科普教育、教学实践、品种展示、生态修复和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中药科技示范园。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陈靳乡
实施单位:科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以种植、加工、销售为重点,在鼓励西北药材、葆易圣、国隆、福源、恒瑞元、六盘山道地中药材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改造、增产扩资的同时,培育发展种植基地规模大、生产加工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的企业、合作社10家以上,构建“中药材+”模式,推动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实施单位:科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七)生产加工基地。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优势企业并扶持宁夏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有效成分提取、口服液和中成药制造等,切实做到延链、补链、强链,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积极鼓励县内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进加工工艺,开展产地加工、趁鲜加工、饮片加工、有效成分提取以及药茶、药浴、药饮、药膳等产品开发,打造中药材产地加工亿元综合体,力争新建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2家(累计达到21家),年加工药材2万吨以上,实现销售额4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
实施单位:科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八)完善市场体系。依托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与技术服务平台,加强与甘肃陇西、安徽亳州、河北安国等中药材交易市场的合作,设立购销店铺(信息采集点)8个,及时掌握、发布供求信息、市场价格和种植分布等信息,为药农、药企、药商提供市场供求信息。按照“政府扶持、企业主体”的原则,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协调宁夏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盘活中药材交易市场资源,吸引国内药企、药商、经纪人进驻市场交易,力争将隆德县打造成为宁夏乃至西北道地中药材集散地和仓储基地。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监局、文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实施单位:科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九)打造区域品牌。积极鼓励企业开展“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无一全”(无硫磺加工、无黄曲霉素超标、无公害、全过程可追溯)认证,中药饮片规范化生产(GMP)、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食品生产许可(SC)、科技型中小企业、农高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注册。不断巩固提升“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全国林下经济(中药材)发展示范县”、“全区优质中药材基地县”、“六盘山黄芪”、“六盘山秦艽”等品牌影响力,力争柴胡、黄芩、板蓝根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认证,举办“宁夏·隆德县第二届中医药养生大赛”,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税务局、卫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实施单位:科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发展”原则,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中药材+”模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中药材产业专班和中药材产业联合体作用,积极鼓励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订单种植、入股分红、务工就业等形式与广大群众建立联带关系,逐步构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将农户捆绑在产业链上实现增收致富,力争带动农户2000户以上,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实施单位:科技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五、扶持政策
(一)大田种植。大田直播(当年新种)1亩以上,出苗率达到85%以上,每亩补贴100元。大田移栽黄芪、黄芩等品种达到出苗标准,每亩补贴500元。压砂覆膜育苗每亩补贴1300元,露地育苗每亩补贴600元(种植密度不得低于15万株/亩)。
(二)林药间作。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林地资源,以黄芪、黄芩、大黄、板蓝根、柴胡、秦艽等品种为主,在林区、草原进行林药间作精细化种植的,每亩补贴300元。
(三)资源修复。以柴胡、秦艽等品种为主,统一规划建立中药材野生资源修复与保护基地5万亩,每亩补贴70元。
(四)订单种植。对企业、合作社、大户(中药材产业联合体成员单位)带动农户种植黄芪、黄芩等品种100亩以上的(移栽和育苗),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证明材料:订单合同、收购台账、种植户兑付销售资金银行流水等)。
(五)基础建设。对新建中药材加工车间200平方米以上、晾晒场150平方米以上、贮藏库200平方米以上和改造提升标准化加工车间的,按照总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新型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40万元,须提供图纸、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不含配套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
(六)技术改造。对新购中药材种植、新型加工设备的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对采购总价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采购价50%给予补贴,对5-10万元的按照采购价40%给予补贴,对10万元以上的按照采购价30%给予补贴,每个新型经营主体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须提供采购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同年度已享受国家、区市县同类型补贴政策的,不能重复申报。
(七)加工销售。对开展趁鲜加工、产地初加工,年加工外销黄芪、黄芩、柴胡、秦艽、党参等切片50吨、100吨、150吨以上的,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5万元、10万元(须提供税务票据、银行流水、物流清单等材料)。对生产药茶、药饮、药膳、药浴等大健康养生产品的,建立网店、微店并通过线上销售的,按销售额的5%给予补贴(须提供物流合同、发货单、支付凭证、银行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
(八)品牌创建。对通过SC认定的企业、合作社,每个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每个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九)科技合作。对企业开展院地(校)合作、签订科技合作协议,联合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的,优先推荐区、市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企业后补助等项目。对实施自治区科技攻关项目并登记自治区级以上科技成果的,除争取项目支持外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
六、资金概算及筹措
(一)资金概算。2023年中药材补贴资金共计1454万元,其中:中药材育苗基地216万元,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526万元,林药间作基地40万元,野生资源修复与保护350万元,订单种植20万元,技术改造150万元,设备购置50万元,加工销售50万元,品牌创建40万元,科技合作12万元。
(二)资金筹措。项目资金采取企业筹、政府补、银行贷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产业发展资金、闽宁协作资金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协调解决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财政涉农支农资金,指导产业发展。各乡镇要承担起产业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乡镇中药材产业发展措施落实,做好地块预留、宣传动员、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等工作。科技局负责牵头抓总,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乡镇做好各项工作。发改局负责对接落实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项目,争取项目资金。财政局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拨付力度,做好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和统筹协调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中药材政策性农业保险、地膜采购和补贴,协助争取中药材产业化项目等工作。乡村振兴局制定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细化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卫健局负责做好各乡镇、各行政村卫生院舌诊设备引进推广工作。市监局负责做好商标和专利认定、登记、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药品生产安全管理、质量监督监管。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做好林药间作、资源修复和药用植物园提升项目地块落实和企业新建厂房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行政审批等工作。税务局负责做好中药材产业税收减免和监督检查。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协助做好园区药企生产加工、营销和中药材鲜货交易市场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务、交通、供电、消防部门负责基地的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指导预防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要做好金融帮扶和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及兑付工作。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联农带农责任,有力带动农民增收,对不履行带动责任或带动效果不好的企业,要扣减补贴资金。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三公开、三公示”(补贴资金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村公示、乡公示、县公示)要求,突出资金支付和使用全过程公开,凡是涉及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的信息,全部进行公开公示,涉及到户的普惠性农业政策,以多种形式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加以完善,妥善保管,以备后查。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财政支农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专账,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健全资金使用追踪问责制度,防止侵吞、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凡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直补农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农户。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和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乡镇及时合规兑付各类资金。
(三)加强部门协调,严格验收考核。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深入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解决问题,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紧盯时间任务节点、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暗箱操作,要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开展验收,精确测量面积、核准种植主体,坚决防止验收数据不准、不实问题。对在产业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等造成抽验误差率超过5%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相关责任人,要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顶替、虚报、套取补贴等情形的,不得进行验收。资金兑付后发现有弄虚作假,顶替、虚报、套取补贴等情形的,乡村两级负责追回资金,并将该种植主体列入不诚信名单进行公示,取消享受自本年度起3个年度所有产业项目补贴政策。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