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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德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59/2024-0000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经我局公开遴选、实地调研、资质审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最终确定以下四家企业作为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

1.隆德县科技服务中心,实施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

2.隆德县葆易圣药业有限公司,实施龙头企业培育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建设项目;

3.宁夏国隆药业有限公司,实施龙头企业培育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建设项目;

4.温堡乡前进村经济合作社,实施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本批项目由自治区财政资助170万元,其中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1个40万元,龙头企业培育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建设项目2个100万元,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繁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30万元。

项目实行任务书制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完成后,县科技局按照任务书要求的指标对项目进行验收。

附件:隆德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清单


  

  

隆德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18日


隆德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类别

所属专项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项资金(万元)

单位自筹(万元)

1

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

中药材产业项目

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

隆德县科技服务中心

赵三洲

40

2

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

中药材产业项目

中药材龙头企业培育和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隆德县葆易圣药业有限公司

田永强

50

3

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

中药材产业项目

中药材龙头企业培育和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宁夏国隆药业有限公司

杨玲

50

4

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

中药材产业项目

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温堡乡前进村经济合作社

张昌恒

30

总计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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