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2-0013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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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隆德县2022年肉牛和绿色食品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县蜜蜂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组织实施好2022年蜜蜂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验收办法。
一、验收范围:全县13个乡镇蜜蜂养殖户。
二、验收时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8月20日。
三、补贴标准:养殖户当年新增饲养蜜蜂5箱以上(含5箱),每箱补贴400元,最多补贴20箱。
四、验收办法
采取乡镇初验,县级复验的方式进行。7月15日起,由各乡镇组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对辖区内新增蜜蜂进行全面验收,7月25日完成乡级初验并公示。公示结束后,经乡镇、村委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复验(电子版发送到ldxmzx@163.com)。8月5日起,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乡镇上报初验表,组织人员对养蜂户(规模场、村集体)进行复验,有1户不符合情况,重新进行初验,再复验。县农业农村局于8月15日完成复验,并在政府公示平台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五、验收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蜜蜂项目实施,以告知书的形式,安排专人到户宣传补贴政策及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二)严格验收标准。对照2021年验收结果,严格按照2022年新增5以上箱数进行验收,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乡镇初验时,务必做到能验尽验,不漏户、不漏箱,做到彻底验收。
(三)加快验收进度。各乡镇要按照“三公开、三公示”(补贴资金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村公示、乡公示、县公示)要求,加快工作进度,严格验收程序、验收标准,按照本验收办法规定的时节节点完成验收和公示,确保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