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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德县2024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14/2024-0016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市)属驻隆各单位:

《隆德县2024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12


隆德县2024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为加快全县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赶超式发展,构建竞争力更强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产业发展及补贴标准

实施“基地+景区+县城+园区”的全地域、全产业、全链条高质量发展模式,把隆德的特色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富民优势,确保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26.6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7.4万吨以上,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8%;农业增加值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一)粮食安全生产。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以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作物为重点,集中连片推广地膜覆盖、集雨补灌、抗旱抗逆、双垄沟播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进一步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和管理,提高耕地利用率,解决农村耕地弃耕撂荒等现象,保障耕地有人种,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1.建设粮油生产基地。

1)工作任务。打造沙塘镇锦华村、陈靳乡高阳村千亩小麦基地2个,张程乡、杨河乡十万亩玉米高质高效示范区1个,好水乡后海村、观庄乡阳洼村千亩小杂粮示范基地2个。培育示范主体5个以上。全县种植小麦、小杂粮分别达到2.7万亩、3.5万亩以上,胡麻、油菜籽等油料作物达到2.1万亩以上

2补贴标准。①农户累计种植小麦或油料1亩以上,小麦补贴300/亩、油料补贴200/亩;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小麦或油料200亩以上,且带动农户务工10人以上,每人年务工收入2000元以上,小麦补贴300/亩、油料补贴200/亩;②农户累计种植小杂粮1亩以上,补贴100/亩;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小杂粮200亩以上,且带动农户务工10人以上,每人年务工收入2000元以上,补贴100/亩。

2.粮食安全保障。

1)工作任务。摸清全县欧洲千里光、草地贪夜蛾、黄瓜绿斑驳病、番茄潜叶蛾等检疫性病虫草害分布区域,通过人工铲除、农药喷洒等措施,防治全县外来入侵物种(重点是欧洲千里光的防治),确保粮油菜生产安全。

2)补贴标准。在县乡专业技术人员督导下,对外来有害生物及检疫性病虫草害彻底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经专业部门检查验收后,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防治补贴25/亩。

3.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

1)工作任务。大力推广全膜覆盖双垄沟播技术,持续提升杨河乡、张程乡10万亩地膜玉米种植基地和甘渭河流域(温堡乡)、朱庄河流域(凤岭乡、神林乡)2个万亩示范基地。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旱作节水农业覆膜面积35万亩,其中全膜34万亩、半膜1万亩。

2)补贴标准。旱作节水农业覆膜补贴65/亩,其中项目补贴30/亩、政府补贴35/亩。

(二)冷凉蔬菜产业。坚持“推特优、提品质、延链条、强品牌”发展路径,在七河流域等蔬菜适产区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探索建立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发展蔬菜分级、分等、小包装、精品销售模式。开展产销对接、直播带货、线上销售活动,创建“线上市场”和“线下市场”互动促销的经营模式,打造“六盘山冷凉蔬菜”地标品牌,逐步构建生产持续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控的全产业链体系,实现全产业链产值8亿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4.蔬菜种植。

1)工作任务。建设渝河万亩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培育500亩以上绿色蔬菜示范基地20个,建成沙塘镇、联财镇、神林乡、温堡乡4个蔬菜主产乡镇,沙塘镇街道村、神林乡神林村、联财镇联财村等18个蔬菜示范村,培育蔬菜种植主体20个,全县设施蔬菜达到3.8万亩、露地蔬菜达到2.7万亩。运行蔬菜产业联合体,制定标准化蔬菜栽培技术规程,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精细化蔬菜基地5个。

2)补贴标准。①农户种植露地蔬菜1亩及以上、50亩以下,亩施用农家肥2吨以上,补贴300/亩;监测户种植露地蔬菜1亩及以上、50亩以下,亩施用农家肥2吨以上,补贴500/亩。②农户种植设施蔬菜1亩及以上、20亩以下,亩施用农家肥2吨以上,补贴500/亩;监测户种植设施蔬菜1亩及以上、20亩以下,亩施用农家肥2吨以上,补贴800/亩。③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蔬菜示范园区(基地)达到标准化生产,设施种植100亩以上、露地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配套使用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亩施用农家肥2吨以上,带动本县务工人员达到30人以上、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蔬菜(不含麒麟西瓜,其中供港蔬菜还需带动本县农户30人以上参与种植,人均种植1亩以上)补贴200/亩。

5.设施农业建设。

1)工作任务。新建二代以上日光温室50亩。

2)补贴标准。按照有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经土地所属乡镇政府批准,新建二代以上日光温室5亩以上(日光温室净面积),补贴15万元/亩。

6.引进推广优新品种和优新技术。

1)工作任务。持续抓好辣椒、大白菜、甘蓝、西芹等适宜当地栽植的蔬菜品种,引进高档、高产值的蔬菜品种,建设优新品种和优新技术示范展示基地4个。

2)补贴标准。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要求,栽培优质果菜、特色叶菜、结球菜、根菜等优新品种50个以上,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三零”技术、水肥一体化等优新技术6项以上,带动农户务工5人以上,年人均务工收入2000元以上,建设面积达到30亩以上,给予基地以奖代补20万元/个。

7.蔬菜育苗

1)工作任务。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繁育辣椒、番茄等优质蔬菜穴盘育苗5000万株。

2)补贴标准。农户和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应用工厂化穴盘育苗技术,培育当地栽植的高产优质种苗20万株以上,补贴0.02/株,农户最高补贴2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

8.农户产业培育。

1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无蔬菜产业户发展冷凉蔬菜产业。

2)补贴标准。2023年未发展特色产业(肉牛、冷凉蔬菜)的农户,2024年新种植优质冷凉蔬菜,露地种植2以上(含2亩)或设施种植1亩以上1),除享受相关政策外,每户奖励2000元(监测户每户奖励3000元)

9.蔬菜订单和销售。

1)工作任务。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订单种植蔬菜0.75万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销售农户蔬菜25万吨以上。

2)补贴标准。

订单种植。新型经营主体同农户签订蔬菜订单种植合同,明确订单种植蔬菜的面积、种类、收购价格等,年订单种植蔬菜200亩以上,种植完成后报乡政府备案;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农户按照标准进行生产,达到标准的产品必须全部进行收购。产品收购台账应包括收购明细、付款银行流水,收购汇总表及农户手机号码。订单种植蔬菜补贴200/亩。

销售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帮助农户销售蔬菜500吨以上,健全收购台账,明确收购当天具体的收购信息,包括收购蔬菜的品种、数量、价格及具体的银行流水,建立收购汇总表,明确收购品种、数量、金额和农户手机号码。销售蔬菜500吨以上,给予补贴5万元/个,在此基础上每增加销售1吨,补贴50/吨。

订单种植和销售带动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肉牛产业。坚持“优质+高端”双轮驱动,做好优新品种选育改良,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引领,联合体带动、加工销售并重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行“50”“30”“10”养殖打造好水乡、观庄乡、杨河乡、张程乡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肉牛产业由“扩规增量”向“提品增效”转变,力争实现全产业链产值35亿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10.高端肉牛品种培优工程。

1)工作任务。建成城关镇、杨河乡等“安秦”繁育基地4个,引进纯种秦川基础母牛250头,黑安格斯基础母牛50头;凤岭乡“安和”繁育基地1个,奠安乡和牛养殖基地1个,培育“安秦”F1代犊牛200头以上、“安和”F1代犊牛150头以上,胚胎移植或人工授精繁育和牛牛犊200头以上。

2)补贴标准。用于高端肉牛培育的基础母牛补贴5000/头,补贴最高不超过50头。引种购进的基础母牛饲草补贴1000/头。

11.见犊补母。

1)工作任务。加快良种基础母牛扩繁提质,提高能繁母牛存栏量,实施见犊补母4.5万头。

2)补贴标准。具有隆德县户籍的农户和在隆德县注册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2023年下半年到2024年繁育犊牛,验收合格后补贴1000/头。

12.规模养殖场。

1)工作任务。新建100头以上规模肉牛养殖场5家以上。

2)补贴标准。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办公室、消毒池、消毒室、兽药室、医疗废弃物收集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成品饲料存放间、园区围墙、大门、积粪棚等配套附属设施,配套购置饲料混合加工机械、全自动饲喂机等设备,按照肉牛存栏量、圈舍、青贮池不高于1:15:7补贴,圈舍补贴200/㎡、青贮池补贴60/m³

13.“出户入园”建设。

1)工作任务。新建、改扩建(旧圈舍拆除重建)300头以上肉牛“出户入园”养殖园区10家以上,其中杨河乡4家。

2)补贴标准。园区配套建设办公室、消毒池、消毒室、兽药室、医疗废弃物收集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成品饲料存放间、园区围墙、大门、积粪棚等配套附属设施,购置配套饲料混合加工机械、全自动饲喂机等设备。每个“出户入园”养殖园区带动农户务工20人以上,年人均务工收入2000元以上,按照肉牛存栏量、圈舍、青贮池比例不高于1:15:7补贴,圈舍补贴300/㎡、青贮池补贴60/m³

14.“50”模式建设

1)工作任务。在观庄乡、好水乡、陈靳乡、山河乡、温堡乡、凤岭乡、奠安乡、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张程乡等乡镇培育50头以上家庭牧场30家。

2)补贴标准。具有隆德县户籍的农户按照标准建设500㎡以上圈舍1栋、青贮池300m³以上,养殖肉牛5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20头以上。购置全混日料搅拌机1台,配套建设消毒室、消毒池、兽药房。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个。

15.“30”模式建设。

1)工作任务。在观庄乡、好水乡、城关镇、陈靳乡、山河乡、温堡乡、凤岭乡、奠安乡、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等乡镇培育30头以上养殖大户20家。

2)补贴标准。具有隆德县户籍的农户按照标准建设300㎡以上圈舍1栋、修建青贮池200m³以上,养殖肉牛3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15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以奖代补5万元/个。

16.“10”模式建设。

1)工作任务。在观庄乡、好水乡、城关镇、陈靳乡、山河乡、温堡乡、凤岭乡、奠安乡、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等乡镇培育10头以上养殖大户40家。

2)补贴标准。具有隆德县户籍的农户按照标准建设100㎡以上圈舍1栋、修建青贮池60m³以上,养殖肉牛1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5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以奖代补2万元/个。

17.饲草。

1)工作任务。全县补贴饲草60万吨以上。

2)补贴标准。对农户2023年到2024年跨年度实施的青贮饲料给予补贴20/吨。

18.农户产业培育。

1)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无产业户发展肉牛产业。

2)补贴标准。2023年未发展特色产业(肉牛、冷凉蔬菜)的农户,20246月前新购置肉牛2头及以上。除享受相关政策外,每户奖励2000元(监测户每户奖励3000元)。

19.牛肉外销。

1)工作任务。以高于市场价收购我县农户养殖的肉牛,定点屠宰、分割和外销肉牛5000头以上。

2)补贴标准。经营主体向区外市场屠宰分割销售隆德牛肉,年累计销售牛肉2万公斤、4万公斤、6万公斤、8万公斤以上,分别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

20.肉牛产业保障基础体系建设。

1)工作任务。保障全县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免费提供动物防疫消毒药、免费开展县内畜禽免疫及检测,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宣传培训等。主要用于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和畜间人畜共患病易感动物强制免疫,采购储备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疫苗A19株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试剂、消毒药品、“先打后补”奖补等。

2)补贴标准。根据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需求,对依托进行动物防疫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据考核结果对采购疫苗、防疫物资及防疫服务工作予以奖补。免疫牛、羊、猪、狗、禽分别奖补6/头、4/只、4/头、4/只、0.25/只。

(四)马铃薯产业。按照种薯繁育、鲜薯外销、淀粉加工、主食开发“四业并举”发展思路,突出育良种、育优品,以布局区域化、种植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为路径,打造优质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持续做好马铃薯种薯繁育体系建设,实现马铃薯全产业链产值1.6亿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21.原种繁育。

1)工作任务。采购原原种1200万粒,繁育马铃薯原种0.3万亩。

2)补贴标准。向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免费发放马铃薯原原种4000/亩。

22.一级种薯繁育。

1)工作任务。采购马铃薯原种1500吨,繁育马铃薯一级种薯1万亩。

2)补贴标准。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马铃薯一级种繁育,免费发放种薯150公斤/亩。

23.一级种薯推广。

1)工作任务。马铃薯一级种薯推广种植2.7万亩以上。

2)补贴标准。①农户种植马铃薯一级种薯1亩以上,补贴200/亩,最高补贴5000/户;②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马铃薯一级种薯1亩以上,带动务工人员30人以上、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补贴150/亩。

(五)菌菇产业。充分利用海拔高、气候冷凉、阴湿无污染等资源禀赋,着力在品种推广、企业引育、链条延伸、政策扶持上下功夫,建设食用菌研发及菌种繁育中心和食用菌标准化产业园,积极推广订单种植、错时生产、错季销售,全力推进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产业链产值2亿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24.建设食用菌标准化种植基地。

1)工作任务。在全县相关乡镇新建食用菌标准化种植基地3个、改扩建基地2个,培育种植主体20个。

2)补贴标准。新建日光温室或其他菌菇棚60亩或改造拱棚200亩(以棚内净面积计算)以上,新建(盘活利用)至少500平方米分拣车间1座,总栽培菌棒50万棒以上,基地种植面积的20%以上由农户种植,与农户签订包菌棒供应和技术帮带、包保菌棒出菇率90%以上、包全部产品运输和市场销售、保农户每棒年收益不低于1元的订单生产合同,开展食用菌种植。新建或改造基地,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基础设施(拱棚建设等)和设备(全新设备)购置成本第三方审计额的30%给予补贴;新建基地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改造扩建基地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

25.建设菌棒加工厂。

1)工作任务。新建菌棒加工厂3个。

2)补贴标准。新建加工厂总占地面积80亩以上,年生产食用菌棒300万棒以上,配套建设养菌车间(棚)50亩以上、堆料场等设施,配套购置拌料机、分料机、装袋机、灭菌柜(包)、养菌架等设备,正常开展菌棒生产,按照基础设施(含养菌棚)和设备(全新设备)购置成本审计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

26.食用菌栽培。

1)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温室、拱棚等设施种植食用菌(平菇、香菇等)2000万棒以上。

2)补贴标准。①农户新栽培食用菌菌棒,菌棒栽培按照标准化栽培方式摆放,平菇冬春季最高9层、夏秋季最高7层,香菇摆放密度适中,菌棒数达到500棒以上,菌棒出菇率90%以上,平菇、香菇菌棒净重4斤以上,茶树菇、榆黄蘑等其他菌棒净重2斤以上,平菇、茶树菇、榆黄蘑等菌棒补贴2/棒,香菇菌棒补贴2.5/棒。②新型经营主体菌棒栽培,按照标准化栽培方式摆放,平菇冬春季最高9层、夏秋季最高7层,香菇摆放密度适中,菌棒数达到5万棒以上,带动2户以上农户新栽培食用菌(香菇0.3万棒/户或平菇0.5万棒/户)以上,菌棒出菇率90%以上,平菇、香菇菌棒净重4斤以上,茶树菇、榆黄蘑等其他菌棒净重2斤以上,平菇、茶树菇、榆黄蘑等菌棒补贴1.5/棒,香菇菌棒补贴2/棒。

(六)中药材产业。坚持“三化”“两重点””一率先”发展战略,依托六盘山优质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持续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引导企业加快GAP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三无一全”品牌认证,不断扩大黄芪等中药材种植规模,打造宁夏最大的集中药材规范种植、市场交易、精深加工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中药材基地;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持续在“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上下功夫,建立特色养生旅游基地、创办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节庆品牌,聚力打造“中药材+林下经济+科普科研+休闲康养”深度融合多产业发展模式,全面推进“康养隆德”计划,推进中医药健康养生的良好局面。倾力塑造具有隆德特色的“中国地标小镇(黄芪)”和“东部康养区”区域品牌,全产业链产值实现13亿元。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27.中药材种植。

1)工作任务。在温堡乡前进村、沙塘镇马河村、联财镇赵楼村、神林乡辛平村、神林观音等地建立5个规范化种植基地,大田药材种植面积3万亩。以柴胡、秦艽等品种为主,采取无人机飞播模式,在陈靳乡、山河乡、凤岭乡、奠安乡等乡镇沿退耕还林地和荒山荒坡实施中药材资源修复,面积达到5万亩。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大田种植产值实现1.26亿元。

2)补贴标准。大田直播(当年新种)1亩以上,出苗率达到85%以上补贴200/亩。大田规范化移栽黄芪达到出苗标准补贴600/亩;移栽其他中药材达到出苗标准补贴500/亩。中药材示范展示园苗木移栽补贴1000/亩。压沙覆膜育苗黄芪补贴1500/亩(种植密度不得低于15万株/亩);压沙覆膜育苗其他中药材补贴1200/亩(种植密度不得低于15万株/亩)。露地育苗补贴600/亩(种植密度不得低于15万株/亩)。日光温室穴盘育苗每株补贴0.1元。资源修复补贴70/亩。

28.中药材加工。

1)工作任务。力争培育中药材龙头企业2家,建设黄芪、黄芩、柴胡、秦艽等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聚集地2个,开展中药材收购、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健康养生产品研发,年收购加工原料及切片2万吨以上,生产中药饮片0.18以上有效成分提取物0.6万吨以上、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0.06万吨以上,加工产值实现5.8亿元。

2)补贴标准对收购农户自产中药材的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收购农户药材总价的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对加工外销黄芪、黄芩、柴胡、秦艽、党参等切片的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按照50吨、100吨、150吨及以上销售量,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5万元、10万元。与相关院校或技术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开展药茶、药浴、药酒、香囊、艾灸包、滋补药膳汤料、食用精致切片、精装配方食疗产品等系列健康养生产品研发的企业,按照支付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对开展健康养生产品研发并在市场上销售,且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销售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对在我县发展艾灸、足浴、按摩等养生理疗康养的足浴(按摩)店,根据当年销售本县药企生产的足浴包、艾条等健康养生系列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补贴,每个足浴(按摩)店最高不超过2万元。

29.药材销售。

1)工作任务。探索建立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仓储中心、现期货交易基地和大宗中药材价格形成中心、信息发布中心为目标的现代化信息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市场体系,运营中药材交易市场,带动全县及周边县市中药材产业逐步迈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年销售产值实现6亿元。

2)补贴标准。鼓励农户积极参与中药材交易,对入驻市场并从事中药材原材料和切片交易的中药材经营者,按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隆德县(农产品)中药材交易市场运营方案为准)。

(七)生态经济。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原则,发挥“藏地于林”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采集加工等生态经济,拓展林下观光体验游和生态休闲度假游,建立一批林药、林草、林菌等间作种植示范基地和林禽、林蜂等养殖示范基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林果产业链建设,积极开拓营销市场,推进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30.林药

1工作任务。在山河乡二滩村、奠安乡张田村等地建立林药间作种植基地,面积1万亩。进一步巩固提升联财联合、陈靳新和、城关镇王辛湾、好水后海、观庄林沟等林药间作种植基地。

2)补贴标准。在林地、草地间作种植中药材50亩以上的,补贴400/亩(县科技局按照300/亩补贴,县自然资源局按照100/亩补贴)。2023年已建成的林药间作种植基进行田间管理,补贴100/亩。

31.林草。

1)工作任务。在城关镇、凤岭、奠安等地建立林草间作示范基地2个,种植以紫花苜蓿、红豆草为主的林下优质牧草1万亩。

2)补贴标准。种植林下牧草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的,每亩补贴100元,最高补助10万元。

32.林菌。

1)工作任务。在城关杨店、陈靳、山河乡等退耕还林地带种植林下菌菇200亩以上。

2)补贴标准。在林下种植赤松茸、鸡腿菇、茶树菇等食用菌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每亩补贴2000元(自治区每亩补贴100元),最高补助20万元。

33.林禽。

1)工作任务。在温堡、奠安、陈靳、凤岭观庄等发展年饲养量8000只以上林下养殖示范点5养殖林禽15万只

2)补贴标准。林下养殖土鸡,年出栏500只以上,经验收合格每只一次性补贴3元,最高补助10万元。

34.林蜂。

1)工作任务。在全县13个乡镇,鼓励、引导发展林下蜂养殖,新增林蜂8000箱,全县养殖蜜蜂2.8万箱以上。

2)补贴标准。林下养蜂规模在30箱以上,设施机具标准、水源洁净、卫生达标的,经验收合格,给予补贴100/箱。

35.林旅。

1)工作任务。依托村镇、景区企业等主体,精心打造城关镇杨家店、凤岭上梁老街和县城老巷子等森林康养基地,充分利用自然景观、森林环境、休闲养生等资源,开发建设集度假、游憩、娱乐等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品,组织开展森林康养基地申报认定。

2)补贴标准。利用林地新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林下产业,面积在100亩以上、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经营主体,按投资额度给予一次性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森林康养(养生)基地,一次性补贴10万元至20万元;对新认定的自治区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经营管理主体,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

36.林产品加工。

1)工作任务。深化沙棘果、枸杞芽茶、林下菌菇采集加工,不断提升林产品规模和质量,推动林产品加工向“精、深、优”方向发展。引进龙头企业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大山杏、山桃核采摘利用,制作工艺品等,发展深加工,提升附加值。

2)补贴标准。对新认定以经营加工生态经济产品为主的林业产业化国家和自治区农(林)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自治区四星级绿色林产(食)品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规模化经营,加工林下食品类产值5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产值给予5%的补贴。年加工其他林下原材料产品500吨以上的,每吨补助100元。以上两类林产品加工最高补贴100万元,积极培育企业跻身规上行列。

(八)庭院经济。围绕“五特五新五优”产业,依托我县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优势,以市场化、特色化、生态化、规范化、产业化为导向,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发展一批与庭院经济经营户一体发展、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动6000户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全县评选庭院经济发展示范村26个,庭院经济发展示范户500户以上。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37.微菜园。

1)工作任务。312国道沿线的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为主,利用农户房前屋后闲置粮场、旧院子、空地等空间资源,种植蔬菜打造集观赏、采摘为一体的“微菜园”。

2)补贴标准。每户共种植面积不小于20㎡,每户补贴200元。

38.微菌园。

1)工作任务。利用农户房前屋后空地、粮场、闲置圈舍等大力发展菌菇产业,打造微菌园200

2)补贴标准。农户新建(改造提升)20以上微菌园,给予基础设施补贴500/个。

(九)暖锅预制菜产业。积极推广“原料基地+加工企业+销售平台”“原料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新模式新业态稳定原料供应,保障质量安全,提升品质水平。打造以隆德暖锅为主线,其他特色预制菜为补充,集种植、加工、销售等于一体、一二三产高度融合的预制菜全产业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10亿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市监局、文广局、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39.预制菜(隆德暖锅)。

1)工作任务。支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预制菜种养原料基地及屠宰基地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赶超式发展。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预制菜产业体系初步完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量达100家,预制菜加工企业达到5家,培育规上企业2

2)补贴标准。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5),制定补贴标准

支持预制菜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入驻优质电商平台且网络销售额突破500万元的预制菜企业对其线上销售产品按0.5/单给予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鼓励企业以“隆德暖锅”为品牌,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门牌、统一标准、原料统一配送“四统一”开设暖锅实体专营店或专柜拓展销售渠道,根据店面规模、用工情况、使用隆德县企业中央厨房预制菜产品量等给予补贴。对年营业额在50-100万、隆德籍员工4人(含4人)以上、采购使用隆德县农特产品原料或隆德县企业中央厨房预制菜产品2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5万元;年营业额在100-200万、隆德籍员工7人(含7人)以上、采购使用隆德县农特产品原料或隆德县企业中央厨房预制菜产品4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8万元;年营业额在200-500万、隆德籍员工12人(含12人)以上、采购使用隆德县农特产品原料或隆德县企业中央厨房预制菜产品8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15万元;年营业额在500-1000万、隆德籍员工15人(含15人)以上、采购使用隆德县农特产品原料或隆德县企业中央厨房预制菜产品10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20万元;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隆德籍员工20人(含20人)以上、采购使用隆德县农特产品原料或隆德县企业中央厨房预制菜产品20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25万元。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县内暖锅门店经营企业首次达到限上企业标准(年销售200万元以上),除享受首次入限奖励补贴政策外,增加补贴5万元。

(十)蜜蜂产业。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区域一特色”的产业发展思路,持续培育壮大蜜蜂产业。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40.蜜蜂养殖。

1)工作任务。全县新增蜜蜂5000箱以上。

2)补贴标准。农户当年存栏蜜蜂20箱以上,新增蜜蜂每箱达到5匹,补贴100/箱,补贴金额不超过0.4万元/户。(此项补贴不得与林蜂补贴重复享受)

(十一)绿色生产能力提升。按照“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清洁、绿色供给提升”发展思路,探索地膜回收新机制,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农田残膜治理,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确保粮食稳产高产和消除“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特色农业产业绿色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41.残膜回收。

1)工作任务。按照“应覆尽收”原则,全面开展农用残膜面源污染治理,采取“136”工作模式,残膜回收面积33.5万亩,回收残膜3400吨,加工颗粒1200吨,巩固提升残膜回收主体15家。

2)补贴标准。当地政府与回收网点签订残膜回收责任书,农户给回收网点上交残膜,给予农户残膜回收补贴0.8/公斤(网点和企业付给农户)、回收网点补贴400/吨,企业加工颗粒补贴以自治区文件为准。

(十二)品牌创建及宣传推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营“双轮驱动”,聚焦肉牛、冷凉蔬菜、菌菇、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推进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三牌”联创。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力度,强化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讲好品牌故事,打造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立得住、叫得响的“隆”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助推农业提档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42.农特产品品牌创建。

1)工作任务。申报设计“隆德有礼”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高档雪花牛肉”“六盘山冷凉蔬菜”“六盘山(隆德)高原夏菌”等区域特色品牌

2)补贴标准。根据区域品牌创建需要,给予资金支持。

43.农产品登记认证。

1)工作任务。开展“三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GAP良好农业规范、名特优新农产品登记认证16个以上,中药材“三无一全”质量管控认证1个。

2)补贴标准。首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奖补5万元/个,GAP农业规范认证奖补10万元/个,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奖补20万元/个。延续认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奖补3万元/个,GAP农业规范认证奖补6万元/个,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奖补10万元/个。③每获得1个“三无一全”质量管控认证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④新取得GMP认证的企业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⑤每获得1个自治区级以上科技成果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

44.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

1)工作任务。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加县内外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宣传推介、节会赛会活动250家次以上。制作农特产品宣传片和宣传手册,拓展品牌宣传推广方式,不断提高六盘山(隆德)系列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补贴标准。经营主体参加县内、市内、区内、区外农特产品推介展销、节会赛会活动,每家次以奖代补0.12万元、0.25万元、0.5万元、1.2万元。②支持县内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开展农产品直播销售活动,按照直播销售额的2%予以奖补(享受过消费扶贫补贴项目销售额度的不再参与该补贴)。对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布展等,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资金支持。④生产中药材康养产品统一标识包装盒的企业,按照产品包装盒成本价的20%给予以奖代补资金补贴。

45.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

1)工作任务。支持经营主体采取自建、合用经营等方式,在县城和区内外城市繁华街区(机场、高铁站)新建农特产品外销窗口暨“隆德有礼”标准化门店(体验店、专卖店、牛肉直营店)5家以上。支持经营主体在县城和县内旅游景点改造挂牌隆德有礼农特产品销售店铺(专柜)3家,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2)补贴标准。①按照统一设计门店标准要求,新建农特产品外销窗口暨“隆德有礼”标准门店,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达50万元以上,开展正常运营,年内销售隆德及福建农副产品金额100万元以上,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20万元/个。②经营主体在县城和县内旅游景点改造挂牌隆德有礼销售店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5万元/个。

(十三)农产品产地加工与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照“强品牌、延链条、聚集群、增效益”的产业发展思路,实施农产品产地加工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和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12月底

46.冷藏库。

1)工作任务。以蔬菜(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中药材产业为重点,支持县内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座以上。

2)补贴标准。参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建设,并按照建设总造价的40%给予补贴,机械冷藏库100吨补贴20万元/座、200吨补贴29万元/座、500吨补贴46万元/座、1000吨补贴100万元/座。

47.果蔬精深加工。

1)工作任务。在蔬菜主产区建设辣椒精深加工及尾菜处理基地一处。

2)补贴标准。新建加工厂及尾菜处理基地总占地面积200亩以上(其中加工厂5亩),年精深加工辣椒5000吨以上,配套建设加工车间1座(400平方米以上)、储藏室1座(200平方米以上)、场地硬化,配套购置风选机、洗菜机、输送机、剁椒机等设备,正常开展辣椒精深加工,按照基础设施和设备(全新设备)购置成本审计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个。

二、严格验收把关

县级抽验工作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单位)抽调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相关人员组成县级抽验组进行抽查验收。各乡(镇)、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项目验收主体责任,明确各相关责任人责任,紧盯时间任务节点、及时开展验收和资金兑付工作,做好项目自验、复验,逐级公示验收结果对各自承担的验收结果及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真实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在产业验收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暗箱操作;要深入实地开展验收,精确测量面积、核准种养数量,坚决防止验收数据不准、不实问题出现。对发现有弄虚作假,顶替、虚报、套取补贴等情形的经营主体,不得进行验收;对建设进度滞后、建设内容与项目设计不符的,要按照要求核减相应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兑付后发现有弄虚作假,顶替、虚报、套取补贴等情形的,乡人民政府、村委会要负责追回资金,并将该种植主体列入不诚信名单进行公示,取消享受自本年度起3个年度所有产业项目补贴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同等享受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政策。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要按照“先干先支持、大干大支持”的原则,优先享受产业补贴资金,确保产业任务落实到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承担起到户农业产业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乡镇农业产业发展措施落实做好地块预留、宣传动员基地(园区)建设、产业验收、资金兑付、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要聚焦肉牛、冷凉蔬菜、马铃薯、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认真做好全县农业产业规划加强技术培训,指导乡镇做好农业生产及验收工作。科技局要负责做好中药材产业的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及中药材产业验收工作。乡村振兴局要负责做好庭院经济的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及庭院经济验收工作。自然资源局要负责做好林下经济的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及林下经济验收工作。发改局要负责做好暖锅预制菜产业的规划,加强技术指导、资金监管及验收等工作。财政局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拨付力度,做好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按时足额向各乡镇、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等单位拨付补贴资金水务、交通、供电部门负责农业示范园区(基地)、示范村的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气象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指导预防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负责做好金融扶贫和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及兑付工作。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协同推进力度,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不重复奖补的原则,当年已享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不再重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补政策。按照项目“三公开、三公示”(补贴资金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村公示、乡公示、县公示)要求,财政支农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项目管理,项目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凡是涉及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的信息,全部进行公开公示,涉及到户的普惠性农业政策,以多种形式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加以完善,妥善保管,以备后查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专账,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健全资金使用追踪问责制度,防止侵吞、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凡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府直补农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农户。


附件:隆德县2024年产业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隆德县2024年产业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秀全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龙君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广斌 县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鹏 发改局局长

马进川 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小龙 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宁龙 科技局局长

成 员:李颖聪 财政局局长

赵  科 审计局局长

柳永奎 水务局局长

魏  瑜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江龙 文广局局长

陈金龙 统计局局长

罗永长 城关镇党委书记

张旭东 沙塘镇党委书记

郑守民 联财镇党委书记

赵忠宁 神林乡党委书记

薛须良 观庄乡党委书记

胡耀军 温堡乡党委书记

杨平安 山河乡党委书记

张赛虎 凤岭乡党委书记

陈健祯 陈靳乡党委书记

王志强 好水乡党委书记

李  铎 张程乡党委书记

田  野 杨河乡党委书记

王  珅 奠安乡党委书记

王  强 调查队副队长

杨志君 人民银行隆德支行行长

吴  鹏 人保财险隆德支公司经理

赵春生 人寿保险隆德支公司经理

邓 杰 大地保险隆德营销服务部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张广斌、陈鹏、马进川、王小龙、杨宁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产业振兴工作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等工作,确保产业振兴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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