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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创建项目拟兑付奖补资金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4/2023-0010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按照宁夏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关于认定2023年宁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的通知》(宁乡企发〔2023〕3号)文件,隆德县清凉山林下产业专业合作社、隆德县民安农产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食添康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隆德美隆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隆德县凤岭乡李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家企业(园区),获评2023年宁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企业(园区)。依据《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3年农业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等5个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3〕27号)文件,对获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企业(园区),分别给予以奖代补5万元、10万元、20万元。经组织审查验收,隆德县清凉山林下产业专业合作社等5家企业(园区)创建资料齐全,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符合奖补条件。

现将拟兑付奖补资金和奖补主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来访等形式举报或反映存在的问题。如反映问题调查属实,我单位将重新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6日

投诉电话:0954-6011385/0954-6011377(工作日投诉电话)

18169176686(双休日投诉电话)

来信来访: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隆德县获评2023年宁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企业(园区)拟兑付奖补资金公示表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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